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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1/13 11:09:48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检察院:为受伤的心灵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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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的天平上,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始终是重中之重。未检部门作为检察机关中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案件的机构,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职责。

简要案情

2023年11月某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某小区,被告人全某某将借住在其亲属家的不满14周岁的被害人李某某强奸。经侦查,被告人全某某于2024年2月22日在哈尔滨市呼兰区被公安机关抓获。2024年5月28日,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全某某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后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以全某某犯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全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提前介入,提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

本案系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公安机关将案情通报我院后,该院积极提前介入该案,在提前阅卷后提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被告人正是利用被害人姑姑的信任和疏于防范,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办案人在一站式询问中对被害人进行了心理疏导,提示被害人父亲和姑姑多多加强对被害人的关注和关心。

因人施策,制发督促监护令

鉴于该案发生时,被害人的父母已离异,母亲已经失联,其父亲作为监护人,长期在外打工,被害人一直与其姑姑共同生活,父亲在日常生活中监护缺失,未对其尽到监护责任,被害人未得到及时、正确的安全教育引导。检察机关对其父亲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反思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的问题,针对被害人及其家庭实际,制定个性化督促监护令,并与其父亲和姑姑座谈。向其父亲提出要平衡工作与教育关系,平时多关心和关注被害人,引导其增强法治观念,学会保护自己。同时向其姑姑提出关心关注孩子生理、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改进教育方式、畅通交流沟通、融洽亲子关系。其父表示会回到被害人所在城市打工,其姑姑也表达了今后会多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院目前持续跟进了解监护情况,确保被害人得到有效监护。

协调异地转学入学,融入新的校园集体

他们在办案中了解到被害人在户籍地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3月11日将该信息通报松北区教育局,函告其户籍地检察院,在对被害人询问中,其家属表达了希望异地求学的愿望,该部遂联系松北区教育局,积极协调为其办理异地转学事项,目前该被害人已经办理了哈尔滨市松北区某学校的入学手续,重新回到学校,适应和融入了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逐渐从阴影中摆脱出来,同其他同龄人一样正常学习、生活、成长。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督促强化控辍保学

针对控辍保学工作,该院已与区教育局建立日常联系机制,随时互相通报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涉案未成年人辍学信息。加强检校合作,会同教育部门建立涉案未成年人信息共享机制,督促强化控辍保学措施。目前该院已与松北区教育局签订《关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将控辍保学工作做实做细。

关注儿童家庭教育,加大宣传力度

本案被告人利用家长的监护缺失,采取引诱、哄骗的手法,对该名被害人实施强奸。该类案件的发生,提醒家庭、学校和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应该予以重视,关注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刻不容缓。今后该院将加大法治进校园力度,加强对孩子家长的宣传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和家长改变观念,帮助未成年人提高性侵害防范意识,重视家庭教育指导,远离不法侵害,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用真情真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传递检察温度,彰显检护民生情怀。

面对一个个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未检检察官不仅依法从严惩处犯罪嫌疑人,更是第一时间为受害儿童提供了全方位的保护。从心理疏导到法律援助,从家庭支持到社会关注,该院检察官们为未成年人构建了一个全方位立体式的保护网。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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