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枪管理,有效排查治理涉枪安全隐患,坚决防止涉枪问题发生,确保枪支弹药管理、使用安全。11月7日上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十八站分局治安管理大队,立足本职工作,对辖区内派出所和保安公司开展了督导检查工作。
检查中,民警采取实地检查、查阅台帐、谈话交流等方式对日常公务用枪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检查。重点对公务用枪管理“三必须”“五严禁”制度落实情况、枪支交接、治安保卫制度、是否配备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消防设施、监控设施及值班登记台帐进行详细检查,并对保安公司枪弹库进行了重点检查,详细查看了枪支弹药存放和记录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记录不全等问题当场指出并要求整改。同时强调了要重视枪支日常保养及维护工作,并且时刻紧绷安全弦,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内部安全稳定。
通过此次督导检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民警公务用枪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了公务用枪的管理水平。同时也加强和促进了保安公司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维护辖区治安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