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日前,黑龙江省绥滨县人民检察院“绥心”未检团队联合县卫健局等相关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文身刺青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摸排、走访调查。
近期,该院未检检察官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嫌疑人身上存在文身,这一现象引起了检察官的高度重视。该院迅速行动并指派未检团队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文身场所开展专项执法调查,重点排查文身商家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是否在显眼处张贴“禁止未成年人文身”标识等情形,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文身服务经营者建立健全文身服务登记台账,严格核实消费者身份,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下一步,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立足未成年人“四大检察”职能,督促对未成年人保护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加强行业监管治理,做好检察履职的“后半篇文章”,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