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禁止摆摊设点”的告示牌立在开阳县第二小学门口,守护着学生舌尖上的安全。11月4日,开阳县检察院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工作“回头看”时发现,开阳县第二小学门口各式各样的小摊小贩不见身影,校园周边环境恢复了安全、有序、整洁,食品安全隐患得以消除。
然而,就在几个月前,这里有很多售卖炸串、手抓饼、方便面、炒面等食品的流动摊贩,他们向学生售卖的食品存在来源不明、过期、储存不符合卫生标准等诸多安全隐患,成为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区”。
整改前
整改后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一百米范围内禁止食品摊贩经营,但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贩问题屡禁不止。2024年8月底,开阳县检察院针对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会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教育、街道办等部门召开座谈会,落实整改措施,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响应。
新学期开始,开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及属地街道办事处开展了系列联合整治活动,在学校门口设立了提示告知牌,对校园周边的流动摊贩进行了集中整治,全面取缔了学校周边的流动摊贩。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联合建立了常态化的巡查机制,防止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出现“反弹”现象。
一块告示牌背后,是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的具体体现。对此,开阳县第二小学的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学校在为学生身心健康担忧的同时,又为无法取缔流动摊贩感到无助。正是检察机关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校园周边环境才得到了有效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