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实践
2025 09/05 12:59:46

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耐心调解化纠纷,司法温情促和谐

字体:

 8月28日,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民法院清水河人民法庭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与温情调解下,一起历时五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图说:法官邀请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化解双方矛盾.jpg

2020年4月8日,艾某、马某签订了建房合同书,约定由马某负责艾某的房屋建设,合同对房屋的建设标准,质量要求,工期等做了明确约定。在施工过程中,艾某发现房屋存在屋顶漏水,墙体裂缝,地面空鼓等一系列严重质量问题,并于马某进行沟通,当时马某只是听听而已,未进行维修整改。2020年8月,房屋建成后,艾某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拒绝验收并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13000元,因此与马某产生纠纷。截至起诉之日,房屋质量问题依旧存在,严重影响艾某的正常居住和使用,给艾某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和经济损失。2025年7月17日,艾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因房屋质量问题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160000元,并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充分考虑到双方曾有合作基础,且纠纷化解的核心在于解决房屋实际质量问题、减少双方损失。法官首先仔细梳理案件事实,查阅双方签订的建房合同条款,明确责任划分的关键节点。随后,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倾听各自诉求与顾虑,在沟通过程中,法官向艾某释明其可以申请房屋质量鉴定,以及说明合理诉求与实际损失的对应关系,同时也向马某释明房屋质量不符合约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双方理性看待纠纷。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马某同意于2025年9月20日前,完成房屋质量修复工作,并自行承担重新维修所产生的所有材料费,原告艾某同意支付剩余工程款13000元(已支付),并于2025年9月20日之前给付被告马某维修费700元。

调解协议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艾某感慨道:“原本以为要打很久的官司,没想到法官这么有耐心,不仅帮我们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还保住了我们之间的和气。”马某也表示会按时按质完成房屋修复工作,不辜负法官的努力与对方的信任。

原、被告双方从最初的争执不下到最终的握手言和,离不开法官的专业法律素养及耐心沟通疏导,不仅高效化解了矛盾,更以司法温情传递了公平正义,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服务的温度与力量。(阿热依·卡哈尔曼)

【责任编辑 -赵婧妤】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