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民法院清水河人民法庭法官前往当事人所属社区开展了一次调解工作,通过耐心的释法说理,被告当庭支付欠款,有效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霍城县人民法院清水河人民法庭法官前往社区组织双方调解,化解原被告矛盾
2022年12月,沙某向马某购买价值12000元的牛肉,沙某当天支付2000元,剩余10000元向马某出具欠条,事后一直未偿还。2025年9月3日,马某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审阅了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发现案件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考虑到双方可能存在误解或沟通不畅,决定通过调解方式快速化解矛盾。由于被告是牧民,经常在无信号区域放牧,无法联系到被告到法庭,因原、被告所属同一社区,于是法官立即与社区联系后,当天就在社区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向沙某阐明拒不履行付款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及可能面临强制执行、信用受损等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劝马某不要担心,避免情绪激动造成矛盾升级,引导双方寻求一致的解决方案。调解过程中,因双方语言不通,承办法官既是“翻译官”也是“调解官”,经过多轮耐心释法说理,沙某当庭向马某支付10000元牛肉款,马某担心要不回欠款的顾虑也因此消除。至此,这起持续了2年的牛肉款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调解下顺利结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丁娜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