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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05 12:11:12

七年纠纷一朝解!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三团司法所为当事人权益上好“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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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三团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长达七年的民间借贷纠纷,不仅帮助当事人张某与王某、徐某达成还款协议,更引导双方完成司法确认,为协议履行加上“法律保险锁”,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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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当事人王某、徐某与张某本是朋友关系。2017年10月,王某、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共同向朋友张某借款160000元,双方口头约定月利率2%,并应于2018年3月底前还清本息。然而,借款到期后,王某、徐某始终以资金短缺为由未能偿还。经张某多次催要,为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双方于2023年就原借款事宜补签书面借条,再次确认借款事实与金额,但此后还款问题仍迟迟未得解决,纠纷持续数年,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张某于近日向一二三团司法所申请调解。

一二三团司法所受理后,迅速组织专业调解员深入了解情况,厘清事实脉络。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秉持公平公正、依法依规、互谅互让的原则,分别与双方沟通,耐心倾听各方诉求。一方面向王某、徐某耐心释法明理,阐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正视问题、诚信履约;另一方面也劝导张某从维护朋友情谊和实际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给予对方一定谅解和筹措资金的时间。在了解到王某、徐某确有还款意愿但短期内无力一次性清偿,张某也希望尽快收回欠款的情况后,调解员从法律规定和朋友情分双重角度出发,向当事人释明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责任,以及拖延还款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引导双方理性协商。

经调解员多轮耐心细致地沟通与疏导,最终双方互谅互让,就还款金额、还款期限、支付方式等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调解协议。根据协议约定:王某、徐某确认尚欠张某借款本金160000元及利息,本息合计373760元整。张某同意王某、徐某以分期方式偿还上述款项。为确保调解协议顺利履行,避免后续产生新纠纷,调解员进一步向双方讲解司法确认的法律效力和申请流程,告知其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再经过诉讼程序。在调解员的引导下,双方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后依法作出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裁定,为这起七年借贷纠纷的解决画上了圆满句号。

此次调解不仅成功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更通过司法确认程序为调解协议履行提供法律保障,既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也有效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三团司法所提醒广大职工群众:民间借贷需谨慎。一是规范借贷手续,留存关键凭证。民间借贷(含亲朋好友间借贷)应尽可能签订书面借款协议,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借款利息(如约定利息)、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同时,妥善保管借款凭证(如借条、转账记录、收条等),避免因凭证缺失引发纠纷。二是恪守诚信原则,履行相应义务。借款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约定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不得恶意拖欠或逃避债务;出借人应秉持理性借贷理念,避免过度放贷或收取超过法律保护限额的高息,共同维护健康的借贷秩序。三是理性解决纠纷,善用法律保障。若发生借贷纠纷,当事人可优先选择人民调解等便捷、高效的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后,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该程序为调解协议赋予强制执行力,如同为调解成果加上“法律保险”,能有效确保协议履行,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马秀英)

【责任编辑 -赵婧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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