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苏兴红调解室了,拖欠的小麦款终于有着落,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8月27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七团苏兴红调解室内,小麦种植户李某与收购方吴某达成调解协议后,握着调解员的手激动不已。
今年6月27日,吴某以每公斤2.3元的价格,从李某处收购小麦92320公斤。然而交易完成后,吴某却迟迟未支付小麦结算款。李某多次主动与吴某沟通协商,均未得到明确答复。无奈之下,他于8月27日来到苏兴红调解室申请调解,希望通过合法途径追回这笔欠款。
接到申请后,苏兴红调解室的调解员立即行动,第一时间分别向李某与吴某两位当事人,逐一核实细节,全面掌握纠纷的来龙去脉。在理清事实脉络后,调解员采用“法理+情理”双轨调解策略:一方面,向吴某清晰阐明拖欠货款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正视自身行为的不当性;另一方面,耐心倾听李某的诉求与顾虑,通过共情沟通缓解其焦虑情绪,让他感受到调解的公正性与温度。
经过调解员多轮耐心疏导与反复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吴某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向李某一次性支付所欠小麦款及相应利息,合计216336元。至此,这起直接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高效化解,既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辖区的和谐稳定筑牢了基层防线。
作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阵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七团苏兴红调解室始终坚守“便民、高效、公正”的工作原则,聚焦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推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提供了有力支撑。(李华鹏 周华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