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念,8月15日,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法院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一次普法就是一个绿色承诺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单、以案普法的方式,向群众讲解非法捕捞、非法狩猎、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需要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及生态修复的民事赔偿责任,明确在环境保护中群众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引导群众自觉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单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余次。
一纸判决就是一份环保宣言
庭审是最生动的法治课堂。活动当日,邻水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邀请了40余名“法律明白人”到庭审现场进行旁听。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饶某在河中使用防鲨棒电鱼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渔获物33尾,造成生态环境损失17400元。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官当庭作出宣判:被告人饶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此次旁听活动是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课,通过‘沉浸式’参与庭审,感受到了法律权威。未来我将进一步强化职责履行,以实际行动为环境资源保护工作贡献力量。”一位“法律明白人”深有感触地说道。
下一步,邻水县法院将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以更优质的司法服务护航绿色发展。(刘珧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