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交易中,过户是极为关键的环节,它不仅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定标志,更是保障购房者权益的坚实盾牌。然而,现实里不少人因为各种缘由,在买房后未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导致埋下了诸多隐患。近日,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产交易的案件。
2022年9月,阿某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了李某的一套商品房,三方共同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及委托代理办证手续,并进行了公证,合同约定房屋总价48.5万元。阿某依约向李某支付全款后入住,并按期交纳水电燃气等费用,由于客观原因,房屋始终未办理过户登记。2023年,该房屋具备过户登记条件时,阿某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却被告知该房产已被法院查封。原来,李某出售房屋后因经济纠纷被诉,由于未能及时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查封了尚在李某“名下”的该处房产,导致阿某无法办理过户登记。阿某作为案外人,遂依法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请求解除对涉案房屋的查封。
法院审理认为,阿某作为案外人,与另案被执行人李某在涉案房屋被查封前就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并全额支付了涉案房屋购房款,且阿某自2022年付完房款后一直在涉案房屋内居住,并非基于阿某自身原因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故阿某提议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裁定解除对涉案房屋的查封。
法官说法:在购买二手房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合同时,也要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避免后续引起不必要的纷争,同时购房者在交易时务必做好风险防范,遇到问题及时寻求法律帮助,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海热古丽·克比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