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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8/15 11:55:48

贵州黔南中院:联动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宣传 共护传统村落生态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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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强化古树名木保护意识,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福泉市人民法院联同州林业局、都匀市林业局,走进传统村落绕河,联合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活动,以法治力量与专业服务守护村落里的“绿色活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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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黔南两级法院的法官们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解读了古树名木保护的法定责任、破坏行为的法律后果,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让村民们直观感受到“保护古树有法可依、破坏古树必受追究”。同时,两级法院针对坐落于绕河村百年以上的古树名木,依法作出司法保护令,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砍伐、移植、刻划、缠绕绳索等危害古树名木生长的行为,为古树名木撑起“法治保护伞”。此外,州、市林业局的林业专家还现场为村落内的古树名木进行“健康体检”,并为村民讲解日常养护知识,指导大家科学保护古树。村民们纷纷表示,这样的活动让大家既懂了法,又学会了护树技巧,今后会更用心守护村里的“老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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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多家单位联动宣传活动,将法治宣传、司法保障与专业养护相结合,不仅提升了传统村落村民的古树名木保护意识,更构建起“司法+行政+村社”的协同保护机制。下一步,黔南法院将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持续深化合作,以更实举措守护古树名木资源,让传统村落的生态底蕴在法治护航下愈发深厚。(朱容莉)

【责任编辑 -郑辰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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