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识俩月就“裸婚”,婚后一周“闪离”,期间二人的债务纠葛何去何从?近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人民法院愉群翁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闪婚闪离”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
2025年4月,小红(化名)与小明(化名)确定恋爱关系,同年6月,恋爱仅两月的二人便决定“裸婚”,问题也接踵而至。因相识时间较短,没有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基础,婚后矛盾与日俱增。领证仅一周后,二人就协议离婚。相处期间,小红曾因经济困难向小明借款7000元,离婚后小明索要该笔欠款,小红却迟迟未还。7月25日,小明将小红诉至愉群翁人民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古丽米娜·阿不都外力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组织二人化解矛盾时,双方对抗情绪明显。古丽米娜从情理角度逐渐化解双方心结,从法律关系到夫妻感情与二人进行沟通,在法官的耐心引导下,小红表示愿意归还欠款,但要扣除二人共同生活时的租房费用3000元。8月10日,在法官的见证下,小红当场归还小明4000元。
法官提醒:婚姻是以夫妻感情为基础,以夫妻权利义务关系为纽带的结合,是彼此之间幸福的郑重承诺和终身托付,双方均应付出心血去认真经营并承担家庭责任。婚姻大事应谨慎对待,涉及财产问题时更需明确约定,避免产生纠纷。若产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去积极面对,并通过合法途径理性解决。(帕力坦·阿布力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