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聚会,难免会小酌几杯,同桌共饮后本应该相互劝诫,不要酒后驾车,但是这对“好兄弟”,非但没有相互提醒,反而双双抱着侥幸心理,分别酒后驾车离开,结果在同一地点被交警查获。
2025年8月11日20时45分许,贵州省遵义市高速三大队民警在余庆东收费站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查缉行动。民警在对一辆准备驶入高速公路的贵C籍面包车进行例行筛查时,发现驾驶人李某存在酒驾嫌疑。
正当民警准备对其进行进一步询问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后方一辆排队等候通行的贵C籍小型轿车驾驶人刘某在筛查中也触发了警报,同样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面包车驾驶人李某的结果为49mg/100ml,轿车驾驶人刘某的检测结果为28mg/100ml,二人均对结果无异议,确认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及调查得知:李某与刘某当晚同在刘某兄弟家中聚餐,席间均饮用了药酒。散席后,李某驾驶面包车计划返回石阡县聚凤乡家中,刘某则驾车欲前往聚凤乡吊唁其过世的亲人。未曾想,这对同桌共饮的友人,竟在驶入高速的同一时刻、同一地点,前后相继被执勤民警查获。
据调查,刘某曾在2021年就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余庆县交警大队处罚过,此次已属“二次酒驾”。
处罚结果
最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九十一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李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6个月的行政处罚;
对驾驶人刘某实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都说千金难买兄弟情,但是,在交通违法行为面前,生命安全是第一!作为好兄弟一定要加以制止!而不是陪着一起违法!
酒驾、醉驾误区
1.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中规定,饮酒驾车(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2.酒后挪车算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员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要以危险驾驶罪惩处。
3.小区院内酒驾没事?
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酒后驾驶,也要按相关法规条例处理。
4.酒后骑摩托车、电动车不属于酒驾?
二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受到相应处罚。
5.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
有的人认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酒驾司机负全责,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也不要搭乘酒驾车辆。
6.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7.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贵州公安交警提示,无论饮酒多少,各位驾驶人都不得,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机动车,当身边朋友酒后还要驾车时,应积极劝阻,拒绝酒驾,才能“久”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