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近日,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党建为引领,联合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鹦哥岭分局,组织三名涉环境资源案件被告人前往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修复基地开展异地补植复绿活动。海南二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潘心情、白沙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卓廷龙带领党员干警与被告人一同种植一批沉香、花梨等本地适生树种,以司法实践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此次活动是海南二中院、白沙法院与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鹦哥岭分局深化“党建+生态司法”融合的生动实践。依托“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将司法修复与党建引领深度结合——从案件审理到修复方案制定,再到现场补植,全程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红色党旗在生态修复一线高高飘扬。活动中,党员干警们还将普法宣传与生态修复有机衔接,实现了“现场释法+补植践行”的双重教育效果。
白沙法院开展异地补植不仅是个案修复的“微实践”,更是筑牢国家公园生态安全屏障的“大布局”。近年来,白沙法院不断丰富生态修复形式,综合运用劳务代偿、认购碳汇等方式引导当事人承担修复责任。既体现了司法的刚性,也彰显了“柔性执法”的温度,让生态修复从“被动履行”转向“主动参与”。
下一步,白沙法院将持续以党建为引领,深化与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鹦哥岭分局等部门的协同,让每一次司法实践都成为生态保护的“鲜活教材”,让每一棵树苗都成为司法修复的“绿色印记”,让每一次补种都成为生态文明的“法治课堂”,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司法力量。(彭富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