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口声声说没钱”,是什么原因让被执行人季某一夜之间凑齐62万元?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人民法院一宗执行案件的圆满终结,给出了有力答案——这是法律威严和刑事打击拒执行为高压态势下的必然结果!
2018年,季某在贵定县开发某商品房项目期间,雇佣张某进行土石方开挖、平场等工程。然而,工程完工后,张某却迟迟未能拿到应得的报酬。多次催讨无果,张某诉至贵定县人民法院。法院于2023年12月16日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季某支付张某工程款本金49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然而,法律文书生效后,季某置若罔闻,拒不履行清偿义务。2024年1月23日,张某依法向贵定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通知季某到庭申报财产、配合执行,但其态度恶劣,不仅拒绝申报财产,更对法院传唤置之不理。法院通过查控,发现季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其位于农村户籍地的一套房屋已被其他法院在先查封,且价值较低,处置困难。在告知申请人张某后,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贵定县人民法院在后续执行工作中,重新挖掘到关键信息:季某实际持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4%的股权(出资额80.683万元)。调查发现,就在前述判决生效后不久的2024年1月4日,季某明知身负巨额债务需履行,竟恶意将其名下股权全部转让给案外人赵某,企图达到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非法目的!这一行为直接导致案件陷入“执行不能”的困境。
针对季某转移、隐匿高价值财产,明显具备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恶劣行径,法院认为季某的行为已涉嫌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经严格审查固定证据,法院迅速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5年7月,季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在法律威慑下,季某终于意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法律后果,一夜之间筹集到资金,主动向法院履行了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共计62万余元!案件得以圆满执结,权益受损的张某也向季某出具了谅解书。
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是国家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的体现。任何心存侥幸、妄图通过隐匿、转移财产等手段逃避执行的行为,都是对法律的公然藐视,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轻则面临罚款、司法拘留、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重则构成犯罪,承担严厉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