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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8/05 11:52:58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七团司法所:工伤赔偿起波澜 调解巧解“指尖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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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夏风伴随和谐风。8月4日,随着当事人赵某收到雇主韩某微信支付的8000元赔偿款,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七团司法所内,两人在调解协议上郑重签字,调解室里的空气终于从紧绷转为缓和,一场因“手指受伤”引发的赔偿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原本以为要闹到法庭,没想到调解员把法理讲透、情理说通,这事儿解决的敞亮!”赵某握着调解员的手,语气里满是释然。

今年6月22日,木工赵某受雇于韩某在工地作业,次日上午,右手中指不慎被钢管砸伤,医院诊断为骨折,因骨头未错位仅做了夹板固定处理。可二十多天后,手指肿胀未消的赵某转院复查,医生告知因伤情拖延已无需手术,但建议静养约半年——这份“静养建议”却没有书面医嘱支撑。

赵某认为手指受伤影响做工,按半年误工期提出6万元赔偿。韩某却拿出一份6月25日的协议:当时赵某因手指不便签字,由前来探望的朋友之子李某代签,约定1.5万元“一次性了结”。“那1.5万只是医药费!我根本没同意签协议!”赵某的声音提高了八度。韩某也寸步不让:“协议都签了,哪能说变就变?”一份代签协议的效力之争,成了横在两人之间的“硬骨头”。

受理案件后,调解员先拿起“法律标尺”量长短。对韩某,调解员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代理的规定,李某代签未经赵某书面授权,事后也未得到追认,这份协议效力存在瑕疵,难以成为“一了百了”的依据,韩某仍需对合理赔偿承担责任。对赵某,调解员则耐心释法:主张误工费需以医疗机构明确医嘱为凭,仅凭口头建议主张半年误工期,证据链尚不完整,且前期1.5万元已包含部分医疗支出,6万元诉求确实偏高。

法理讲清后,调解员又端出“情理天平”。“都是靠手艺吃饭的,赵某受伤遭罪,韩某前期也已积极赔偿,真要对簿公堂,耽误的时间、耗费的精力,哪样不是成本?”多轮“背对背”沟通中,调解员既肯定韩某前期垫付医药费的担当,也引导赵某结合实际伤情理性看待赔偿数额。终于,双方在“法理为基、情理为桥”的调解下各退一步:韩某在已支付1.5万元的基础上,再付8000元作为全部赔偿;赵某自愿放弃其他诉求,双方握手言和。

基层调解就像“解绳结”,既要用法律的剪刀剪断死结,又要用情理的温水泡软硬结。这起纠纷的化解,正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七团司法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注脚,通过把法律条文讲进心坎里,把矛盾症结解在萌芽时,让更多纠纷在“家门口”得到公正高效的解决,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传递了司法温度,为辖区和谐稳定筑牢了“第一道防线”。(郭小彦)

【责任编辑 -赵婧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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