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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8/04 10:26:13

海南澄迈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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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2020年,澄迈法院审理原告李某甲、李某乙与被告马某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书生效后,马某明知需履行返还李某甲、李某乙148.5万元的义务,但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马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采取系列执行措施,其仍逃避执行义务。

后经查明,马某在被列为被执行人期间,仍使用其女友的微信账号、个人银行卡以及其儿子的身份信息、个人银行卡,隐藏、转移50万元的现金财产等资产,先后用于投资、购买1辆名牌越野车等高消费,且在法院向其发出《责令交出财物通知书》后“失联”。

因马某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22年,澄迈法院向公安机关移交马某相关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审查后对马某立案侦查。2024年1月19日,被告人马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澄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综合案件的事实、证据、量刑情节、辩护人的意见进行合议后,以被告人马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将扣押在案的越野车进行依法处置,抵扣其应承担的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林琳 王浩然)


【责任编辑 -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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