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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8/01 08:43:03

安徽蚌埠市:淮上法院执结首例 法定代表人“强制涤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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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成功执行涤除申请执行人作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经营主体事项,此案系2025年2月10日《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实行以来,淮上区法院执结的首起此类案件,有效打破了法定代表人“上任容易卸任难”的困境。

2017年1月,申请执行人谢某受总公司委派到某管理公司出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并经该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进行了信息登记。2023年8月,谢某从该公司离职,离职后谢某多次找到该公司要求涤除其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事项,但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拒不办理,谢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某管理公司于判决生效30日内办理涤除谢某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登记事项。判决生效后,某管理公司迟迟不予履行,谢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立案不久,承办人接到谢某打来的电话,因其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现已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了,导致其出行受阻。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依据《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办人第一时间向行政审批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涤除信息公示。在行政审批局的积极协助下,不到一个小时,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栏由“谢某”正式变更为“司法涤除”,法院据此解除了对谢某的“限高措施”,案件圆满执结。( 程志 马廷飞)

【责任编辑 -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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