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太生气了!我不管,我今天就是要起诉他们!”7月25日,在“那斯甫哈孜”调解室内,库某愤怒地向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那斯甫哈孜·吐尔逊哈孜说道。
库某(父亲)和吉某(女儿)系父女关系,库某年过七旬。2017年6月,吉某与居某登记结婚。婚后吉某也一直带着父亲库某共同生活,一家人相处甚欢。
为减轻新婚夫妻的经济压力,2023年7月,库某主动拿出2.5万元养老钱在二人购置房产、车辆上予以经济支持。随着时间之久,因生活琐事家庭矛盾逐渐显现,使库某多了几分失意。2025年5月,库某选择搬离独自居住,在此期间吉某和居某对其不闻不问,库某孤苦伶仃、无人照看。2025年7月21日,库某一纸诉状将女儿吉某和女婿居某诉至昭苏县人民法院,要求退还给予的全部款项。
受理案件后,特邀调解员那斯甫哈孜·吐尔逊哈孜以“化解矛盾、维系亲情、保障权益”为出发点,耐心倾听库某的诉求。
多次与老人库某、吉某、居某交谈,深挖矛盾的根源。
特邀调解员那斯甫哈孜·吐尔逊哈孜在交流中察觉到翁婿之间在相互赌气,吉某夹在中间也左右为难,使原本和睦的小家庭快到了分崩离析的地步。
那斯甫哈孜·吐尔逊哈孜积极引导双方回忆过往的温情瞬间,理性看待矛盾分歧,并向女儿吉某、女婿居某细致讲解赡养老人的亲情责任与法律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老人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殊需要。
“库某岁数大了,他需要更多的关心,含辛茹苦将你养大,作为子女对父母应该多点包容和耐心!”那斯甫哈孜·吐尔逊哈孜语重心长地向这对年轻夫妻说道。
最后,在特邀调解员那斯甫哈孜·吐尔逊哈孜的感召下,居某和吉某诚恳地向父亲道歉,并自愿给付老人库某2.5万元用于养老,并表示要将老人接回家中照顾赡养,父女俩红眼相拥,父女隔阂烟消云散。
法官提醒: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尤其是在父母年迈、体弱、病残时,子女更应妥善照顾,让每位老年人都能安享幸福晚年。(恰特克·吐尔逊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