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驻点法官李博英与派驻大安镇南木村的驻村第一书记、法官助理曾昭钧协同发力,高效调解一起家庭不动产纠纷,以“司法终局保障”破解基层调解效力难题,生动展现了法院通过实体入驻、深度参与,推动综治中心实战化、高效化运行的核心引擎作用。
纠纷源于乐东县大安镇某村村民刘某一家的房屋分配争议。刘某父母共育有三兄弟,家中一套90平方米的三房一厅房屋为家庭共有财产,因未明确分配方案,三兄弟围绕房间位置、采光条件及当地风俗习惯等问题产生分歧,多次协商无果,手足情谊渐生嫌隙。无奈之下,刘某找到乐东法院派驻大安镇南木村的驻村第一书记曾昭钧,请求协助化解矛盾。
了解情况后,曾昭钧第一时间对接驻县综治中心的法官李博英,共同梳理纠纷症结。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晰、矛盾焦点集中在家庭内部协商,两位干警决定以“调解优先、司法兜底”为思路,联合开展调处工作。
在调解现场,老二率先开口:“我觉得东边那间房采光好,理应归我,当初盖房我也出了不少力。” 老三立刻反驳:“凭什么啊?按规矩也该按年龄大小分,我是小弟,住东边方便照顾老人。”李博英见状,温和地说:“兄弟们,咱们先冷静下来。从法律上讲,这房子是家庭共有财产,分配得遵循平等协商的原则。而且咱们当地的习俗,讲究兄弟和睦,要是因为一间房伤了感情,多不值当啊。”
随后,李博英一方面从亲情伦理、当地风土人情等角度,耐心疏导三兄弟情绪,引导他们回望亲情、理性沟通;另一方面从法律层面讲解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的相关规定,明确权利义务边界。“都是亲兄弟,大家以后好好相处,有事情还得靠自己人互帮互助。”随着调解的不断深入,三兄弟的心结被解开,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家庭成员分割协议》,并于当日向乐东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让调解协议获得强制执行力。
“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既保住了兄弟情,又有法律给我们‘兜底’,太感谢法院同志了!”刘某的感慨道出了群众对司法力量下沉的认可。此次纠纷化解,是乐东法院“一线入驻”机制的生动实践,通过法官驻点综治中心、法官助理嵌入乡村振兴一线,实现了“基层排查——就地调解——司法确认”的全链条解纷,既发挥了基层组织熟悉民情的优势,又以司法权威赋予调解结果终局效力,真正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矛盾,为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云淇 梁小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