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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28 10:39:55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尺 锻造过硬法院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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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6日,玉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有生(中)开庭审理刑事案件,有力激发全体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盖杰  摄)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2025年全国两会一结束,党中央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这既是对党员干部思想理论的再武装,也是对纪律作风的再淬炼。我们必须始终铭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告诫,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精准衡量干警行为的标尺,着力锻造一支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法院铁军,筑牢守护公平正义的坚固防线。

筑牢思想根基,准确把握作风建设时代内涵与核心立场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对于人民法院而言,作风建设绝非细枝末节,而是事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根本政治问题。

这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在司法领域的必然要求。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十二年来,其内涵不断深化拓展,有力证明了作风建设贵在坚持、难在坚持,成也在坚持。法院系统必须将“严”的主基调一以贯之,融入立案、审判、执行全链条。2024年玉山县法院专项整顿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查摆出庭审随意、文书瑕疵等问题。剖析根源,关键在于司法人员宗旨意识“总开关”有所松动。因此,既要雷霆出击严惩司法腐败,确保“三个规定”填报零遗漏,也要落细落小严管司法作风,把“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化为行动自觉,于细微处暖民心。

这是干警思想灵魂的深刻洗礼与品格锤炼。作风建设的核心在于解决“为谁服务、如何服务”的根本立场问题。实践警示,“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沟通”的错误观念是导致部分信访积案乃至损害司法公信力的导火索。推动立案窗口“示范文本区”“便民箱”等便民措施落地,鼓励退休法官发挥余热参与先行调解,正是引导干警从“要我改”向“我要改”思想转变的实践路径。

这更是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格的熔炉。对法院人来说,作风建设就是检验党性的“试金石”,要把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作为终身课题,做到活到老、学到老,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忠诚于党、服务于民的品格,绝非抽象概念,它体现在法院“执行110”团队全天候出击的坚守中,烙刻在严守“三个规定”的自律里,凝结在案头灯下化解矛盾纠纷的点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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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3日,玉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有生出席全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并对相关工作作出要求和部署(盖杰  摄)

践行行动标尺,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核心要求与刚性约束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新时代党员干部的“政治标尺”、行为圭臬。党员干部只有深学细悟其核心要义,躬身践行,才能使之成为思维习惯和行动自觉。

站稳“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中央八项规定首条即改进调查研究,强调党员干部要放下身段、沉下身子“真听真看”,凸显密切联系群众的本质要求。法院肩负定分止争之责,更须校准“人民坐标”。要坚持司法需求导向,在巡回审判、一线接访中倾听民声,感知司法难点痛点;持续优化诉讼服务,提升审判质效,力解群众“急难愁盼”,让每一起案件的公正审理都成为人民可感可及的法治实践。

笃行“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是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关键。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纠纷日趋复杂,尤须崇尚实干、力戒虚功。领导干部须率先垂范,带头钻研业务、承办疑难案件、化解信访积案,把心思用在办案上,把功夫下在解纷上。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将“办铁案、快办案、办好案”贯穿立审执全程,不仅追求法律结案,也要着眼实质解纷、预防再生矛盾,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筑牢“纪律规矩”的刚性约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正风肃纪的“高压线”,更是司法人员规范用权、廉洁履职的“硬标尺”。必须对“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司法腐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司法廉洁是法院的生命线,法院干警要严明纪律要求,恪守任职回避等规定,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切实管住自己、管好身边人。深化司法公开,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强化内外监督,让铁规禁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守护公正底线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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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3日,玉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有生(右一)在院信访接待室接访信访当事人,面对面倾听当事人诉求,零距离为民解忧(吴小婷  摄)

深挖顽疾病灶,系统整治作风问题与扎紧“制度笼子”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绝非机械背诵条文,而是要将作风建设提升至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高度,开启自我革命征程。审视玉山县法院,个别干警庭审随意、文书粗糙、执行拖沓等问题依然存在;“人情案”“关系案”风险未绝,“由风及腐”隐患犹存。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作风领域“见怪不怪”的老问题与新表现,一体推进“学查改”,以过硬作风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扎紧权力运行制度之笼。聚焦立案环节“推绕拖”、裁判文书“低级错”、执行工作“慢作为”等群众痛点,动态完善审判管理规程和司法行为指引,明确权力边界与负面清单,实现办案全流程闭环规范。压实院庭长监管责任,严格落实阅核制度,对重大疑难、涉众案件全程跟踪,确保监督触角直达末端。深化科技赋能监管,依托审判质效一体化平台,以技术刚性堵塞管理漏洞。

提升精准督察执纪质效。督察靶向瞄准诉讼服务“冷硬横推”、庭审散漫、文书瑕疵、案款滞留等损害司法公信力的作风问题与“微腐败”。强化多维度联动监管,运用庭审直播、流程监控等方式,实行动态管控,随机抽查卷宗、庭审、考勤,对超期积案、案款拖延等突出问题挂牌督办、限期清零。强化结果运用,建立督察问题台账销号机制,将整改效果与绩效考评、员额进退、评优晋升紧密挂钩,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

严明失范行为惩戒之“剑”。精准区分履职责任,对因能力不足导致瑕疵案件的相关人员,重在教育培训、能力提升;对故意枉法、严重违规、徇私舞弊者,坚决启动惩戒程序。深化“一案双查”,既究直接责任,也问领导管理责任。用好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做实“以案五说”(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警示教育。坚决落实“三个规定”“十个严禁”,对干预司法、请托说情“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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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6日,玉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有生(右三)带案下访,用心用情解决基层群众的“急难愁盼”(余及瑞  摄)

转化作风效能,锻造铁军护航高质量发展司法实践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键在于将作风建设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实际效能。基层法院作为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必须以“小切口”推动“大变革”,以过硬作风保障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坚实法治保障发展大局。聚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深化“府院联动”常态机制,构建“会商研判——协同处置——促推治理”闭环工作体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善用环资专家“联席会诊”,深化协同共治。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依托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联动“两所一庭”精准排查婚恋、债务、物业等纠纷隐患,建立涉诉舆情“同步响应、同步处置、同步导控”机制,严防风险外溢升级,筑牢社会稳定基石。

以真挚为民践行初心使命。深化“抓前端、治未病”,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健全辖区治理信息共享机制,推广村(社)干部轮驻法庭工作模式,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持续优化诉讼服务体验,深度推广应用“赣法通”,最大化发挥退休法官在先行调解中的专业优势和群众工作能力。用心用情办好涉民生利益的“小案”,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并做好“有信必复”工作。加强和改进司法建议工作,推动由“就案办案”向“以案促治”深化。

以精细管理提升审判质效。聚焦弱项指标精准发力,完善立审执高效衔接会商、审限到期预警、长期未结案领导督办等工作机制,注重运用审判质效一体化可视平台强化节点监控和分析研判,提升管理的精准化、可视化水平。认真落实“六五改革纲要”要求,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院庭长精准阅核,以个案质量监管带动类案裁判尺度统一。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与讲评,坚持把“管人”落到“管案”中,严格依法做实司法惩戒和错案责任追究。

以过硬队伍扛牢时代重任。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队伍建设支撑,建强用好案例研究、调研宣传骨干队伍。深化人员分类管理和考核激励,完善体现“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全员全时全面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结果导向运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持续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与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将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常抓不懈,确保法院队伍肌体纯洁、能力过硬、担当有为。(江西省玉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董有生)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5年7月下(总第206期) 法治实践栏目】

【责任编辑 -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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