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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25 14:00:03

贵州息烽法院:一男子因代人转移“神秘包裹”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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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持续加大,犯罪分子的资金转移手段也在“升级换代”。一种通过“线下取现”+“包裹转移”的犯罪手法开始出现……近日,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2025年2月,被告人穆某某在明知他人要求转移的“包裹”系违法犯罪所得财物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仍按对方指令行事。对方承诺,每成功转移一个包裹,即支付穆某某200元至300元不等的报酬。穆某某先后根据上家指示,从一水泥罐车轮胎处取得一个包裹,随后又在息烽县某地一辆废弃白色面包车旁的石头下取得另一个包裹,并将这两个包裹转交给上家指定的人员。后经查实,穆某某所转移的包裹内,是几名电信诈骗被害人被骗的资金,共计10万余元。穆某某从中非法获利1000元。

息烽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穆某某明知系违法犯罪所得,仍帮助他人进行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依法处罚。结合其具体量刑情节,判处被告人穆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追缴其违法犯罪所得人民币1000元。

广大群众在求职或面对高额报酬的“跑腿”、“取件”等任务时,务必提高警惕,仔细甄别其合法性。正规快递业务运输规范透明、费用合理。而本案中,犯罪分子以远高于正常快递费的报酬(200-300元/包裹)发布任务,且交接方式诡秘异常(指定地点自取、非接触式交付),明显违背常理。穆某某虽对包裹内物品来源的违法性有所察觉,却在利益诱惑下心存侥幸,最终踏入了犯罪分子精心布置的“陷阱”,触碰了法律红线。

法官郑重提示,“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勿为贪图一时“小利”,对来源不明的财物提供转移等帮助,否则将可能构成犯罪,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得不偿失。务必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诱惑,远离一切可能涉及违法犯罪的活动。

【责任编辑 -郑辰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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