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司法部迅速部署推进,各地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响应。在这场关乎营商环境优化的专项行动中,黑龙江省司法厅以务实举措交出了一份亮眼答卷。从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到四级监督机构全覆盖,从 “四张清单” 制度到 “扫码入企” 智慧监督,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崔永洪带领团队走出了一条“开门搞监督、科技强监督”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新路径。
开门纳谏:让群众成为监督主力军
“专项行动要想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和企业的参与。”崔永洪的这句话,道出了黑龙江规范涉企执法的核心思路。2024年,黑龙江省司法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省涉企行政执法违法违规突出问题线索,这一“开门搞监督”的举措,成为专项行动落地的关键一步。
公开征集线索的背后,是三重现实考量。通过发布公告,群众和企业得以深入了解国家整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坚定决心,释放出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信号;公布举报平台、邮箱等反馈通道,将监督主动权交给群众,让企业深度参与到行政执法监督中;更重要的是,将行政执法工作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与政府监督形成合力,有效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在拓宽线索来源上,黑龙江省早已布下 “天罗地网”。全省建立576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聘1550名监督员,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开通涉企服务专线,多渠道、全方位收集行政执法中的问题线索,让每一起违法违规行为都难以遁形。
精准施策:把握执法尺度守好边界
涉企逐利检查、任性检查等问题,曾是困扰企业发展的“痛点”。如何做到涉企行政检查既不缺位也不越位?黑龙江省给出了自己的答案——精准把握执法“尺度”。
在“不缺位”方面,黑龙江省坚持依法行政,对法律明确规定的检查、投诉举报线索等确需检查的事项,确保检查到位,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对明显超合理频次的检查及时跟踪监督,杜绝“走过场”。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领域,更是坚持严格检查,筑牢安全防线。
为防止“不越位”,黑龙江省打出组合拳。执法人员必须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严把“入口关”;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设置“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公开实施主体、检查依据、频次上限等六项内容,让检查在阳光下进行;研发“扫码入企”功能,执法部门需先录入计划、申请“检查码”,入企时“亮证”“扫码”,全程留痕可追溯,企业还能“一键评价”;对逐利检查、任性检查等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体系构建:四级监督网络全覆盖
2024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后,黑龙江省迅速行动,在全国率先完成省市县乡四级 “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 挂牌、用章,为行政执法监督筑牢组织根基。
挂牌用章的意义重大。这一举措明确了司法行政部门代表本级政府履行监督职责的主体资格,乡镇、街道司法所协助开展工作的职责边界清晰划定;改变了部分部门对监督层级的认知误区,司法行政部门以本级政府名义开展监督,提升了监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更壮大了监督力量,市级监督机构实现全覆盖,县级新增34个,工作人员增至1200人,还组建了包含175名专家、90名专业人才的监督专家库和人才库,为监督工作注入专业力量。
制度建设同步跟进。黑龙江省司法厅围绕工作流程、平台建设等制定11项制度,编制《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法规制度汇编》,用严密制度保障监督规范开展。同时建立与法治督察、行政复议、人大、审计、纪检监察等的协同机制,去年就向省纪委监委移交 33 条问题线索,形成监督合力。
科技赋能:智慧监督提升效能
在信息化赋能行政执法监督方面,黑龙江省走在前列。2021年以来,全省全面推行 “电子执法证”,除人民警察外,7.5万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从源头上规范执法主体资格。
“黑龙江行政执法 APP”的“扫码入企”功能,成为智慧监督的点睛之笔。执法部门需先在平台录入检查计划、发布任务、申请“检查码”,入企时必须“亮证”“扫码”,检查过程全程记录,文书实时上传。这一功能实现了“及时监督”与“全过程监督”双重效果:平台实时记录执法人员信息,异常情况自动预警;群众和企业可扫码核实执法资格,防止无资格执法;通过大数据分析,及时发现违规异地执法、超频次检查等问题,强化全链条整治。
省级统建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共用,行政执法数据全面汇集,案件线上办理、行为线上监督、意见建议线上反映,先后荣获全国“智慧司法创新方案”“数字化监管优秀案例”和第七届“法治政府奖”。
从“开门搞监督”到科技强监督,从制度建设到体系完善,黑龙江省司法厅以一系列扎实举措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正如崔永洪所说,行政执法工作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只有始终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才能让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法治成为黑龙江省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