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作为农村医疗服务的“神经末梢”,药品安全直接关系村民健康。但是,这个问题一度被人忽视。
“现在药品存放规范了,过期药品也及时清走了,我们看病也更安心了。”近日,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到该县黄洋村卫生室开展“回头看”时,村民张大爷指着卫生室新添置的药品阴凉柜说出了心里话。
今年4月,务川县检察院在开展食药安全专项监督中发现,辖区村卫生室存在药品未按规定保存、过期药品未及时清理等问题,如需要在低于20℃的阴凉环境保存的药品直接摆放在普通药柜上,一些过期药品仍放置在药柜上待用。
这些行为可能侵害农村患者的健康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针对上述情况,4月28日,务川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辖区各村卫生室全面核查、限时整改。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辖区各村卫生室全面开展排查梳理,要求相关村卫生室及时采购阴凉柜、及时处理过期药品并建立需要低于20℃阴凉存储的药品台账、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的药品台账、过期药品处置台账,全面推动村卫生室药品储存规范化。
截至目前,该县已有20个村卫生室配置药品阴凉柜,另有32个村卫生室正在采购中,各村卫生室已按规定在药架上设置临近失效药品专区,杜绝销售过期药品。少数诊疗人次较少的村卫生室,因患者对低于20℃阴凉保存的药品需求相对较少,已不再使用此类药品,同时购进同类常规贮藏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