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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24 12:06:15

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劳资引发多纠纷 法官一手解多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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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民法院清水河人民法庭审结了一起农民工劳务工资案件,看似简单的劳务合同纠纷实际上有着复杂的过往,甚至会牵扯出多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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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某、麦某、邓某乙、周某均为来疆务工人员,2024年初在某工地从事建筑工地木工工作。工程结束后,承包方欠邓某等4人工资款达10万余元。由于承包方未能支付劳务工资,2024年初冬,邓某等人以索要工资为由阻挡工地施工的商砼车进入工地浇筑施工,造成施工方整车的商砼报废,施工方一气之下将邓某四人诉至法院,要求邓某等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50000元,后法院判决邓某等4人赔偿施工方经济损失5460元。本来有理的邓某等人因缺乏法律意识,采取不理智的行为,不但工钱没要上,反而还要赔偿对方损失。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25年6月,邓某等四人将劳务分包人、项目经理作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四人工资款10万余元。在庭前调解时,双方各持己见,剑拔弩张。同时被告提出由于原告几人施工不规范,造成承包方扣除了他们几万的工程款,应当在原告工资中扣除。该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积怨较深,简单的一判了之根本不能做到真正的案结事了,面对办公室一屋子的当事人、代理人,承办法官李洪生耐心地向各方解答疑虑,不停疏导各方心里的症结,劝导双方把2024年邓某等4人赔偿施工方商砼损失及本次的劳务工资、施工质量损失事宜一并打包处理。通过法官不懈努力,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支付原告邓某四人劳务工资7.4万元,于10月30日前全部支付完毕,双方为此事再无其他纠纷。

此案的调解使一起积怨较深的劳资纠纷得以化解,也减少了双方为此事申请强制执行、提起诉讼的诉累,通过一案办理,化解了多起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马玮 李洪生)

【责任编辑 -赵婧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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