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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23 13:45:29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6.7万欠款当庭调解 全程跑出司法“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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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随着法槌轻落,一起困扰当事人半年的买卖合同纠纷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当庭化解。而推动此案高效审结的“秘密武器”,正是7月14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广的67类诉讼文书示范文本。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王某与被告高某因汽车配件货款产生纠纷。2024年10月双方结算时,高某出具欠条确认欠款67000元,但后续多次索要未果。2025年7月11日,王某无奈诉至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若按传统流程,此类案件需经历答辩期、举证期、开庭排期,耗时往往超过一个月。  

但是,转机出现在新规落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后,立即向被告送达了《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及答辩状示范文本。高某同意适用小额程序,并在收到标准化文书后对照指引快速完成答辩。其对欠款事实全盘认可,仅对利息承担提出异议。借助文本清晰的争议提炼功能,立案庭速裁审判团队立即将庭审切入调解程序,最终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高某分6期偿还全部货款,王某自愿放弃利息主张,诉讼费各担一半。从立案到结案仅用7天,比法定小额诉讼审限压缩50%以上。  

“以前当事人写答辩状常抓不住重点,现在示范文本就像导航仪,争议焦点一目了然。”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推广的67类示范文本涵盖刑事(自诉)、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海事、行政、环境资源、国家赔偿、执行等多个领域。这些示范文本采用表格化、要素式方式,明确列出各类常见诉讼请求、事实陈述要点和证据列举要求,当事人只需根据自身情况勾选、填空即可完成起诉状和答辩状的撰写,极大降低了诉讼门槛,让当事人能够更准确、全面地表达诉求,也为法官审理案件提供了清晰指引,显著提升办案效率。

“小”文本亦可成就“大”正义!示范文本的全面推广,是司法领域的一次重要创新,是便民诉讼的切实体现。下一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示范文本的应用,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让纸上的规范,成为抵达正义的捷径,让文本的模板,化作温暖人心的解法。(司宇)

【责任编辑 -赵婧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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