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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23 12:30:4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七团司法所:口头约定生纠纷 调解巧理“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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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有所需、司法有所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稳定是司法为民服务的见证。7月22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七团司法所联合连队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土地流转口头约定引发的纠纷,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矛盾得以化解。

7月22日,一二七团司法所联合连队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土地流转口头约定引发的纠纷.JPG

事情的起因,源于王某与张某此前就土地流转达成的口头约定——因未签订书面协议,双方事后在土地流转租金数额上各执一词:王某称当时双方约定,张某代缴其当年社保费用,并额外支付20000元,目前张某尚欠10000元;张某则表示,当时仅约定承担社保费用外再支付10000元,否认存在20000元的额外支付。

调解伊始,调解员先聚焦土地租金争议展开调查。面对王某“社保费用及20000元地租”的主张,张某始终不认可。而王某不仅拿不出相关证据,且在仅收到社保费用和10000元租金后,便默认张某继续种植土地,这一事实也让其主张难以成立。

就在租金争议逐渐清晰时,张某又抛出新说法:双方当时还口头约定当年的减负资金归其所有,并当场出示了录音证据。王某起初一口否认,但调解员播放录音并逐句分析,王某才不得不承认确有此约定。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王某接着提出:“她之前向我要钱时还骂过我,必须赔偿精神损失费!”眼看双方情绪又要激动,调解员与连队“两委”赶紧介入,一边耐心讲解法律规定,明确辱骂行为的不当之处,一边引导两人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处境。经过多轮沟通,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王某同意将当年的减负资金交由张某;张某当场就辱骂行为向王某致歉。这起因“口说无凭”引发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

此次纠纷的化解,不仅解决了当前矛盾,更凸显了书面协议的重要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七团司法所提醒广大职工群众:口头约定易生争议,重要经济往来务必签订书面协议,做到“白纸黑字,有据可依”,从源头减少矛盾隐患,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周华乐)

【责任编辑 -赵婧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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