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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23 10:37:30

以全流程释法明理做实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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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聚焦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社会,《决定》单列一部分部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建设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为深化规范司法公开,落实完善司法责任制,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流入法院的案件数量正在逐年增加。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要想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必须坚决破除表面案件数量障碍、破解深层体制机制难题,坚持守正创新,在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的过程中,围绕当事人诉讼流程体验,全方位提升法官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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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1日,未央法院工作人员前往陕西钢铁集团举办“‘未’法而来·法律讲堂”(冯媛媛  摄)

2024年以来,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宗旨,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自觉扛起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扎实开展“‘未’法而来·法官释法”法治文化品牌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建立了全流程释法明理工作机制。围绕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目标,全院以全流程释法说理为切口,以规范制度机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法官多说一句话、为群众多解一个结,真正在司法活动中实现司法公信可观可感、公平正义可触可见,努力彰显人民法院司法担当,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全流程释法明理机制工作实践为《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以下简称“‘六五’改革纲要”)落实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提供了实践参考,切实以人民法院积极的司法担当助推司法改革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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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30日,未央法院李想受邀前往徐家湾街道,通过“法释未央”移动课堂提升辖区“法律明白人”释法明理工作能力(徐祥辉  摄)

坚持全流程释法明理

深化规范司法公开 让司法公信“看得见”

司法公开是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决定》坚定不移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将改革成果上升到规范层面,确保改革举措科学、系统、健康、稳步推进。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要以公开、透明的司法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

针对加强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未央区人民法院出台《全流程释法说理工作意见》,根据全院各部门审判职能与审判流程制作全流程释法明理告知书,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全面细化释法明理任务措施和目标要求,针对当事人可能涉及的诉讼服务、诉讼风险、权利义务等要素进行解释说明,并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将便民服务措施进行公开公示,为当事人诉讼活动开展全方位帮辅。最大程度推动法官站在当事人角度听取诉求,发挥法官释法明理最大效能,让当事人求助有门,问题有解。拓展诉讼服务大厅“兜底办”窗口功能,在诉讼服务大厅增设信访接待窗口、案件查询窗口和意见信箱,将当事人诉后遇到的程序、实体问题纳入释法明理范围。畅通群众意见建议与监督举报渠道,增强释法明理的针对性、通俗性与合理性,避免一类问题由“诉”到“访”,由“初信初访”变成“缠访闹访”,由普通矛盾纠纷转化为社会问题,全链条解决诉讼群众急难愁盼,将释法明理以“看得见”的方式作为提高办案效率、呈现司法公正、落实司法公开的重要载体,保障人民群众诉讼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与表达权有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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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未央法院举办“‘未’法而来·法官讲堂”,提升法官释法明理工作能力(郝茹晶  摄)

坚持全流程释法明理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让司法举措“摸得着”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要在审判实践中满足多层次、个性化的法治需求。释法明理作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宗旨的重要方式,通过优质全流程释法服务满足人民的法治需求,让人民群众更加深入了解法律知识,更加全面理解法治精神。

未央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美好生活的向往、把握着力点、突破创新点,构建起以“1+5+10+4”模式为支撑的“‘未’法而来·法官释法”法治文化品牌体系。利用云端课堂、以案释法、法治剧场、凡人小事、法律讲堂五个具体载体,真正将触角延伸至矛盾一线,重点涵盖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护航高质量发展、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等10项具体内容,打造线上线下、诉前诉后、院内院外的释法说理阵地,最终达到依法判决更有温度、多元解纷更有广度、实质化解更有力度、基层治理更有深度的四个司法效果,以点串线、以线成带、以带促面,着力打造出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法院特点、未央特色的法院文化产品,从“根本”“源头”入手,为矛盾纠纷化解注入新的活力,推动审判工作良性循环。这个系列文化产品内容涵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劳动争议、婚姻家事等内容,努力做到人民群众喜欢看、看得懂、看完能用,真正实现立案审理解“法结”,全流程释法明理解“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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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8日,未央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王宝娟(左)为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与代理人进行判后答疑(赵雨溪  摄)

坚持全流程释法明理

落实完善司法责任制 让审判理念“说得出”

裁判文书承载着社会公平正义,影响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履行司法责任的重要载体。“六五”改革纲要第五方面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中也提到,要完善全流程释法明理机制,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提高司法裁判的说服力和认同度。法律文书的表达是否清晰明白、说理是否透彻充分,事关人民群众对司法理念的认同,必须坚持发挥法官在办案工作中的主导性和基础性作用。

加强裁判文书释法明理,目的不仅要让人民群众理解司法活动“是什么”,更要理解司法结果“为什么”。未央区人民法院通过全流程释法明理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司法效率、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印发《未央区人民法院判后答疑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工作指南(试行)》,出台了《全流程释法明理实施细则》,举办释法明理“法官讲堂”,邀请审判执行法官聚焦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工作,深入细致分享释法经验、交流说理思路。开展“优秀释法明理裁判文书”评选活动,评选出10篇优秀裁判文书,以优秀带动优秀,以优秀感染优秀,切实将裁判文书释法明理落实为每一位法官的重要课题。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耐心向当事人讲解案件裁判思路和法律依据,消减个案法律困扰,提升公众对司法判决的认知、理解、认同,在确保司法判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的同时,有效缓和当事人彼此之间的对立情绪,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背后所蕴含的理念与温度。围绕以“法”审判、以“严”执行、以“柔”释法理念,累计邀请6位审判执行法官聚焦审判执行释法说理工作,结合具体案例深入细致分享释法经验、交流说理思路,全方位提升干警综合素质能力与释法说理水平,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赋能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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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5日,法官韩霞(右二)与同事在未央法院商事解纷中心研讨如何进行调解(赵雨溪  摄)

坚持全流程释法明理

推动明晰争议焦点 让矛盾纠纷“解得开”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背后有情有义。要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既要义正词严讲清‘法理’,又要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心服口服。” 加强释法明理,不仅是人民法院落实全会精神的务实举措,也是每一名法官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和法定义务。

释法明理工作,看似是加法,实则是减法;貌似是额外加重了法官工作量,实则是“花小力气办大事”。未央区人民法院利用传统诉讼流程,让法官多说一句话、多走一步路,将风险隐患平息在日常,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平常,推动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在诉前阶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无讼社区创建、巡回审判等工作开展为载体,积极邀请专业调解组织、群众基础好的社区干部,共同开展形式多样的释法明理活动,持续营造出源头防治、多元解纷的浓厚氛围;在立案阶段,增强窗口服务意识,全方位考虑当事人诉讼需求,把每一个立案登记过程作为一次释法明理过程,对当事人提出的疑惑进行说理式回应,将司法便民、利民、为民落到实处;在审判阶段,向当事人持续渗透理性诉讼、证据意识等司法理念,通过裁判文书对案件事实、法律关系、适用依据的形成过程和正当性理由进行释明,督促双方履行法律义务,防止衍生诉讼、信访问题;在执行阶段,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制定释明预案、强化类案释法、加强案后引导,构建起递进式的释明机制,引导当事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推动实现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转变。

坚持全流程释法明理

树立价值引领理念 让公平正义“留得住”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领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用公正司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民法院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些与道德评价具有密切关联的案件,司法裁判释法明理得当与否,会对社会公众的认知和行为方式产生巨大的影响。

强化释法明理是将司法裁判所确立的法律规则及其蕴含的道德评价得以在社会传播并被公众所接受的重要方式,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稳定和谐。法院在办案中,要有效实现法律的社会效益,充分考虑社会价值导向,在法治中融入德治,做到德法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坚持什么、倡导什么、反对什么、抵制什么,既要于法有据、旗帜鲜明,也要符合公序良俗和善良群众的朴素情感。

未央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行好人民法院定分止争、明辨是非、激浊扬清、惩恶扬善的重要职责使命,从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求出发,从促进国家治理、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出发,深入挖掘审判执行资源“富矿”,多次公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案例。如“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西安某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拆除违建非诉审查案”、“女职工孕产期劳动权益保护案”等,从家庭美德、睦邻友善、诚信经营、公正法治、公序良俗等方面体现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标、导向和准则,通过全流程释法明理过程肯定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否定不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司法裁判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规范、指引、评价和引领作用,向人民群众提供正确的价值导向,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群众的情感认同、行为自觉,引导社会大众知法守理、崇德向善,促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司法力量。(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宝玲)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5年7月下(总第206期) 生动实践栏目】

【责任编辑 -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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