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纠结5个月了,通过打电话、写信、找物业、找社区,都没有很明显效果。今天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到综治中心人民调解窗口,没有想到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问题。”7月11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综治中心大厅,社区退休老人马大爷连连向工作人员脱帽道谢鞠躬,这一幕是司法所为民服务的生动注脚。
今年2月上旬,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某物业公司因发生事故,使马大爷居住的楼房遭遇水淹,导致马大爷财产损失。经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实地查看,愿意承担事故相应责任,对水泡以后柜体开裂、电线等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因为多种因素维修较慢。今年3月,马大爷与物业公司达成协议,物业公司对马大爷家受损地方进行修复,恢复原有状态,并给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再由物业公司拆除违规加装的水龙头,避免发生二次跑水事故。
虽然马大爷居住的房屋已经恢复原状,但他四个月不能正常居住,所以马大爷向物业公司提出给自己赔偿5100元。虽然协议过几次,但物业公司只愿意承担3100元的责任补偿,因双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而产生矛盾纠纷。在无结果的情况下,马大爷找到天北经开区毓秀里社区,并于7月11日与物业公司人员共同来到综治中心司法所调解窗口申请调解。在纠纷化解过程中,司法所调解员和毓秀里社区人员不偏不倚,十分重视摆事实、讲依据,不厌其烦地分析案情、指陈利弊。但由于双方当事人诉求存在差距,一方火气较大,致使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调解员待当事人火气慢慢降了下来后,开始寻找解决问题的关键,秉承摆事实、讲依据的原则,采取心理学上的“同理心”互动模式安抚当事人焦躁不安的情绪,待其情绪平稳后再从小区《业主公约》作为切入点释法说理,从法理情出发,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经过长达3个多小时的说和,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在2025年8月11日前支付4000元,同时在2025年8月11日前对当马大爷楼房线路进行更换。一起看似无解的纠纷成功破局。
下一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综治中心将继续与司法所和毓秀里社区配合,通过“敲”门送法、隐患排查、开展权益维护活动和人民调解,为居民群众进行面对面调解、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咨询服务,努力营造天北经开区和谐互爱的社会氛围。(赵建新 张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