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和各方的帮助,让我既能安心工作,又能踏实接受矫正。”近日,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某在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远程听证会上说道。
一份申请背后的“两难困境”
作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某公司的机修厂长,刘某某是员工的“主心骨”,公司的生产调度、设备维修全靠他掌舵;作为家庭的一员,刘某某是全家的“顶梁柱”,母亲与妻子常年被疾病困扰、两个孩子正处求学阶段,生活支出如流水不断,全家生计系于一身。然而,这份稳定被一次心存侥幸的酒后驾驶行为打破。
2025年5月,刘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在户籍地石首市某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根据规定,社区矫正对象需在固定区域接受监管,不得随意跨市县活动,可刘某某的工作必须往返绍兴市柯桥区。一边是不能触碰的监管红线,一边是养家糊口的生计。陷入两难境地的刘某某抱着一丝希望,向石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监督申请。
检察听证架起“协作桥梁”
收到申请后,石首市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调查核实工作。通过履职发现刘某某矫正期限过短,属严格管理对象,外出审批应从严把握,但其申请跨市县活动系正常工作、生活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且其犯罪情节轻微,入矫后能严格遵守监管规定,表现良好,无任何违规记录,其所在公司及绍兴市柯桥区当地司法所均表示同意共同对其进行监管。
为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强化法律监督,石首市人民检察院迅速组织了一场跨越970多公里的远程听证会。听证会上,各方围绕监管可行性、风险防控等核心问题充分讨论。参会人大代表表示:“既要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稳定,也要确保监管不缺位,这是司法为民的应有之义。”绍兴市柯桥区某司法所明确表示同意代为履行日常监管责任;石首市公安局承诺在后续监管中提供全力支持。
基于各方共识,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快速响应,依法向石首市社区矫正机构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石首市社区矫正机构尽快与绍兴市柯桥区某司法所对接,简化审批流程,批准了刘某某的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
方案护航照亮“回归之路”
社区矫正不是“一管了之”,而是要通过精准监督、多方协作,让每个愿意改过自新的人都能找到人生的“重启键”。为此,石首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石首市社区矫正机构,共同推动形成了“石首监管审批、柯桥日常监督、公司协同配合”的三方共管方案。如今的刘某某,在这套方案的保障下做到了工作不停摆、矫正不掉队,生活与责任终于找到了平衡点。
从刘某某的“两难”到“两全”,这场跨越千里的协作,不仅打通了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堵点”,更探索出一条“监管有力度、帮扶有温度”的司法新路径,为促进司法文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贡献了法治智慧。(黄启豪 邹航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