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实践
2025 07/09 15:56:03

利用蛋糕店进行洗钱套利 海南澄迈法院判了

字体:

近年来,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诈骗团伙为快速洗钱,从以往的银行取现等传统方式,转为向蛋糕店、花店等实体店铺进行大额消费套现。近日,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了一起利用蛋糕店进行洗钱套利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2024年4月10日,诈骗犯罪上游人员假借“定制内含现金的蛋糕”名义,联系蛋糕店店主小丽(化名,以下人名均为化名)、小娜,并向二人转账,小丽使用银行卡接收被害人小飞被网络诈骗的资金人民币9900元,小娜使用银行卡接收被害人小彬被网络诈骗的资金10000元。小丽、小娜在各扣除200元制作蛋糕的成本费用后,将剩余现金放在蛋糕中。

被告人小鑫、小森明知所取款项系诈骗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受上家指使,前往蛋糕店领取藏有现金的蛋糕,再将上述被害人被诈骗的资金交给指定人员,变相帮助上家转移犯罪所得人民币19500元。该案中,被告人小鑫获利936元,小森获利600元。

2024年5月3日,被告人小森被民警抓获归案,同年5月8日,被告人小鑫被民警抓获归案。到案后,小森、小鑫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澄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鑫、小森明知款项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综合案件的事实、证据、量刑情节,当庭宣判:以被告人小鑫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以被告人小森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官提醒,广大实体商铺经营者已成为诈骗团伙转移赃款的新目标,请务必保持高度警惕,谨慎接受网络订单和大额线下订单,严格规范收款流程,避免无意中成为诈骗分子的电诈“工具人”,触碰法律红线。(赵明伟 王浩然)


【责任编辑 -刘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