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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0/31 15:37:49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检察院:深化综合履职模式 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全方位立体化保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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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地方党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置身知识产权保护大局,创新“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模式,延伸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监督触角,丰富“专、精”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内生改革动力,加强外部协作配合,构建了具有牡丹江检察特色的知识产权立体化综合履职模式,创建的“东检知立方”检察品牌,被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展播和推广,先后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表彰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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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综合履职,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一)以机构专门化为抓手。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侵权行为的多重性,成立“四大检察”一体化履职的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高度聚焦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创新推行“一案四查”机制,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对侵犯知识产权权利的行为实现闭环惩治。目前,东安区检察院已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14件26人,批准逮捕1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3件67人,提起公诉12件53人,查明非法经营数额累计949.4万元,追赃挽损483.8万元。“知产办”运行以来,知识产权综合履职质效大幅提升,被省检察院选定在全省检察机关工作会议中作经验交流。 

(二)以团队专业化为目标。树立人才培养意识,以党建引领知识产权办案团队业务发展为结合点,焕新队伍风貌,案例入选全省第一批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搭建“东检大讲堂”学习平台,通过检察长带头学、专家学者传导学、相关部门同堂学,着力培育干警理论素养和专业思维。制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证据指引》,向公安机关形成季度案件质量通报制度,规范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取证要求。2023年被评为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2024年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四部门评选中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成绩突出集体。

(三)以职能综合化为导向。聚焦知识产权保护关键环节,严格把握证据标准,100%提前介入案件,对办理的知名网络游戏著作权被侵犯案,提出明确具有民事纠纷的著作权归属及授权依据等10余条侦查建议,确保依法提起公诉。办理的知名酒品商标权被侵权案,提出假冒酒包装材料与成品酒灌制、组装方式,上下游犯罪金额互认等侦查建议,打击掉2条假冒“茅台”“五粮液”的全流程犯罪链条。办理的王某等4人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入选省检察院综合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通过综合履职,对2件侵犯商标权类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1件侵犯著作权案件支持起诉,打击犯罪的同时全力守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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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立足检察职能,探索全链条保护机制

(一)以机制系统化构建协作体系。强化与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联动,确保刑事追诉规范化,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订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构建“捕、诉、监、防、服”一体化保护体系,已通过数据比对将过滤出的4件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成立知识产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定期派员对重点案件提前研判,建立旁听庭审机制,提升办案质效。与牡丹江市公安局、东安区人民法院开展惩治涉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内率先签订了《关于加强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工作的协作机制》,为防范和规制恶意注册、权利滥用等行为提供机制保障。

(二)以履职精准化为目标。严格落实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权利义务告知工作,做到品牌权利人告知全覆盖。主动融入大保护格局,形成“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模式,传递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反映出的社会治理问题,不局限于就案办案,对办案中发现的4家超市长达3年销售假冒酒的市场监管漏洞和假冒商品流通中反映出的寄递行业监管漏洞,向市场监管部门、邮政管理局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均已得到采纳及回复,其中向邮政局制发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获评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三)以宣教多元化注重事先预防。注重惩防结合,不断扩大知识产权保护影响力,线上制作微动漫、微视频,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投放“云课堂”,拓宽检察普法宣教渠道,多措并举培育创新文化、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线下联合行政机关对辖区烟酒商店、玩具店进行走访,分发《诚信经营倡议书》,公布举报热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走访,倾听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期待与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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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焦服务大局,回应高质量发展需求

(一)以服务创新发展为主线。着力搭建协同保护、靠前服务的平台载体,建立“双保+双报”制度[ 双保: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双报:权利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向检察机关递交材料。],自主研发全省首个知识产权申诉举报小程序,已受理举报线索4件。结合“检察护企”专项活动,深入4家高新技术企业、本土知名种业公司,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加大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服务力度,引导企业及内部人员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制定《知识产权服务指南》“送法入企”,为企业解决困惑多时的专利申请问题。办理最高检挂牌督办的李某某、陈某某等十一人侵犯著作权、销售侵权复制品案,切实保障被侵害企业知情权、参与权,向各被告人充分释法说理,最终11名被告人赔偿被侵权企业48万元,并追赃挽损52万元,该案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第8期(检察护企专刊第2期)刊发。

(二)以置身区域特色为重点。为统筹保护老字号农业品牌生产安全与可持续发展,走访了迎门山昌盛粘玉米、东胜村丹峰泉彩米等专业合作社,了解运营现状、商标注册、品牌保护等情况,积极对接市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加强绿色农产品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办理了督促完善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等行政公益诉讼案2件。牵头召开兴隆镇特色农产品保护工作座谈会,与相关行政机关会签了《关于特色农产品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方位助力“迎门山”玉米老字号农产品品牌建设,推动其提报了龙江品质认证,东胜村丹峰泉彩专业合作社申请的“黑土优品”品质认证和绿色产品标识续期已获得批准。该项工作获得区委的重要批示。

(三)以检校合作共建为契机。为高度践行区域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目标,与牡丹江师范学院开展“检校合作”,建立了理论与实践研究基地,实施双方互派授课、开展理论课题研究、校园法庭公开审理案件等共建方式,参与申报的知识产权应用理论研究课题被省检察院立项,列为检察工作现代化重大课题,形成了《牡丹江市地理标志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检察机关知识产权融合保护问题研究》2项成果。(徐冉 王晓丹)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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