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黄流法庭成功化解一起长达七年的家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当场履行全部欠款,为这起拖延已久的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2018年,被告林某在原告乐东某家私城购置家具,双方约定总货款为66000元。原告依约交付全部家具,然而林某支付40000元后,便以各种理由拖欠剩余26000元货款,这一拖就是七年。期间,原告多次上门或电话催收,但林某总是以资金紧张等借口推诿,拒不履行付款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将林某诉至乐东法院。
黄流法庭收到立案材料后,法官何海瑜对案件进行了细致审核。她发现,该案标的额虽不大,但拖了七年未解决,若简单判决可能无法彻底化解双方矛盾,还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在与林某的数次沟通中,法官了解到,林某对拖欠家具款的事实并无异议,只是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拖一拖就能不了了之。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从双方的角度出发,一方面细心安抚原告情绪,劝说原告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深入分析利害关系。另一方面,对被告释法说理,劝导其以诚实守信原则为立足点,遵守契约精神,并结合相似案例详细阐述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告知其拖欠货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若拒不履行,不仅要承担还款责任,还可能面临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法律后果,对其个人信用及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在清晰的法律后果面前,林某的态度逐渐转变,同意与原告协商解决。
为尽快解决纠纷,法官邀请双方当事人来到法庭进行面对面协商。调解过程中,她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和想法。原告倾诉了七年来催收欠款的艰辛,以及这笔欠款对自身经营造成的影响;林某也表达了自己这些年的经济压力。法官结合案件事实,从法律和情理两个层面进行析法释理,强调原告依约供货后,被告有义务按时支付货款,拖欠行为于法于理都说不通;同时也劝说原告理解被告可能存在的实际困难,希望双方都能各退一步,妥善解决问题。
经过法官近两个小时的耐心劝说和积极引导,林某深刻认识到自己拖欠货款的错误行为,当场向原告诚恳道歉,并表示愿意立即支付全部欠款。原告见被告态度诚恳,也对其表示谅解。最终,在法庭的见证下,林某当场向原告支付26000元家具款,双方握手言和。(王业广 刘涵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