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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08 16:14:38

从“纸上权益”到生态修复:德兴法院多维度践行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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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在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上指出:“司法审判工作,说到底是一项‘守心’的工作。人民法院要践行人民至上,始终‘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始终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评判审判质效、改革成效的标准,把暖民心的‘小案’、顺民意的‘实事’办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思路一新天地宽,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社会治理创新、执行攻坚破难、环资审判改革、营商环境优化等四大领域持续发力。2021—2024年,德兴市人民法院群众满意度连续4年保持在全省法院前列,交出了一份有温度、有质效的司法答卷。

深耕社会治理 当好基层“调解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德兴市地处赣、浙、皖三省交界处,下辖4个街道、12个乡镇,矛盾纠纷错综复杂。基层是矛盾纠纷的集结地,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如何将调解触角延伸至基层,让制度优势在基层焕发生机活力,这是对法院工作的一大考验。近年来,德兴市人民法院持续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依托“法官+N”机制并发挥法庭“哨所”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广泛吸纳各方力量扩大解纷“朋友圈”,充分发挥行业调解作用,落实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责,积极引导基层调解组织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2013年,德兴市某楼盘开发商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郭某借款人民币约1000万元用于楼盘项目建设,但该楼盘因种种原因最后成为烂尾楼。2016年,郭某将用以抵债的44套房屋使用权陆续转让给姜某等人,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居住期间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买受人缴纳,同时郭某承诺先行赠送居住期间1万元物业费,指定人员统一管理。2022年年底,管理人员以费用用完为由停止物业服务,造成共用部分停水停电、电梯瘫痪,之后业主临时凑钱才恢复了水电。经居委会多次协调,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姜某作为业主之一遂诉至法院,要求郭某返还侵占的物业费。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该起物业纠纷虽然争议标的额小,但具有主体多、涉及面广、积怨深、易激化等特点,若不妥善解决,将会加剧小区矛盾,甚至引发群体性诉讼。德兴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启动“法官+物业”工作机制,通过“红色物业联盟”及时与德兴市住建局、居委会联动,组织业主代表与郭某协商,通过释法析理做好调解工作。后经三方多次联合调解,最终促成全体业主与郭某达成协议,促使郭某当场履行第一期退款义务,该起群体性纠纷最终也得以圆满解决。

这是德兴市人民法院运用“法官+N”机制高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德兴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和社会第三方作用,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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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9日,德兴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赖晓(右)走访江西奥帕泵阀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部,并签订毗邻共建协议书(董吉  摄)

秉持善执睿行 当好群众“执行官”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则是“最后一道防线”上的最后一个环节。如何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是德兴市人民法院一直以来孜孜以求的目标。

“感谢执行法官,感谢德兴市人民法院,这笔工资欠款终于拿到手了。”农民工代表激动地说。

近日,德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该案涉及拖欠多名农民工工资问题。2024年年底,申请执行人德兴某银行与被执行人德兴某钢化玻璃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案涉标的额高达800余万元。在执行过程中,德兴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名下厂房,成交价款790余万元。经查,该公司已停产停业近两年,在拍卖该公司厂房过程中,多名农民工反映该公司拖欠其工资情况。

民生利益无小事,执行法官立即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联系,并核实具体情况,吴某承认其拖欠33名农民工工资一事。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守护农民工血汗钱,执行法官引导农民工通过劳动仲裁方式取得合法的执行依据。另外,因本案申请执行人作为抵押权人,拍卖款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权,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耐心沟通,从保障农民工基本生存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角度循循善诱,最终,申请执行人表示在保证其本金能够受偿的前提下,同意从拍卖价款中优先发放农民工工资。至此,33名农民工被拖欠2年的工资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执行,执的是公平正义,行的是为民情怀。”近年来,德兴市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实际,持续探索执行领域新方法新举措,创新推出“内部交叉执行”等便民执行机制,依法规范善意文明执行,审慎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兑现胜诉权益。2024年,德兴市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608件、执结2425件,整体执结率92.99%;首执案件1521件,执结率96.58%;通过“内部交叉”执行机制共化解积案难案38件。

创优环资审判 当好生态“护林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把不损害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底线。”德兴市人民法院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先导,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提升环资审判水平,为推进美丽山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德兴市市域内拥有丰富的森林和矿产资源,坐拥亚洲第一大铜矿,全市森林覆盖率高达76.2%,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长年保持在95%以上,有“铜都”、“山城”之美誉的德兴已然成为人们向往的绿色福地。为更好地守护美丽德兴,德兴市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团队将涉环境资源类的刑、民、行案件进行归口审理,实行“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在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同时,德兴市人民法院牢固践行生态修复理念,坚持宽严相济政策,积极展示新时代环资审判多元化协作、恢复性司法的审判理念,引导行为人实现从破坏者到修复者的角色转变。

从2018年11月到2019年12月,被告人陈某勤伙同林某燕、蒋某国,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德兴市某村一山坞内建设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的焚烧炉,采取直接投炉的方式焚烧废旧电路板、废旧电线等电子废弃物,以此来提炼含铜、金、银等金属成分的金属锭。经鉴定,该类电子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采用上述无环保措施的直接焚烧方法,会对空气、水及土壤造成严重污染。陈某勤等人在明知加工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不具备防治污染措施的情况下,仍然从各地收集大量废旧电路板等电子垃圾送至该非法加工点处置,严重污染环境。案件受理后,德兴市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勤等13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五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没收、追缴违法所得。该案例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

无独有偶,2023年,在审理德兴香屯街道红茶岭倾倒铝灰一案时,吴某波等7名被告人将300余吨危险废物铝灰倾倒在德兴香屯街道红茶岭,德兴市人民法院在判处被告人承担相应的刑罚后,对被告人缴纳的环境修复资金508367元,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依程序推进环境修复。

为让个案的警示效果发挥最大正能量,德兴市人民法院联合多部门在铝灰倾倒地共同打造了首个固废生态修复基地。同时,为加强生态环保力度,德兴市人民法院还协同浙江开化法院共同签署“生态司法+碳汇”协同保护框架协议,在德兴市新岗山镇白沙关打造“赣浙两省交界生态司法碳汇修复基地”,并建立跨省司法协作联席会议制度,以“碳汇”司法保护为切入口,助力构建浙赣边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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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5日,德兴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赖晓(左二)到德兴市海口镇开展听民情、解民忧活动(吴晓斌  摄)

做优营商环境 当好企业“店小二”

2022年1月,被告某公司向原告某公司订购1万台电动车及配套电池,约定分十批次交付,每批次交付1000台电动车,被告公司股东唐某、陈某对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原告依约交付第一批次电动车后,被告公司除支付部分货款外,仍有余款144万元一直拖延不付,原告遂将被告公司及保证人唐某、陈某一并诉至德兴市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三被告分别提出了鉴定申请,要求对合同公章、保证人签名以及电池质量进行鉴定,这不仅导致鉴定费增加,案情也变得愈加复杂。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立即采取“调解平台 +速裁快审+专业化审理”商业纠纷解决机制,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法官从社会诚信、诉讼成本的角度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经过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亦撤回了全部鉴定申请。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近年来,德兴市人民法院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决扛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持续畅通化解涉企纠纷快速通道。

具体做法是: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深化拓展与企业毗邻共建,健全完善涉企案件工作解纷机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辖区企业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环境和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24年,德兴市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涉企案件1241件,通过执破衔接移送7件破产案件,通过府院联动参与合力化解金融案件执行、涉企纠纷处置等10余次。

奋进新征程,司法显担当。德兴市人民法院将始终锚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更实举措解民忧、护民利、暖民心,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新征程上谱写群众满意新篇章。(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赖晓)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5年6月上(总第203期) 法治实践栏目】

【责任编辑 -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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