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宁明县辖13个乡镇,有壮、瑶、回、苗、侗等13个少数民族居住。近年来,宁明县人民法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融入法院工作始终,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持续为推进兴边富民、守护民族团结贡献法院力量。
2021年5月18日,宁明县人民法院开展“大榕树法律讲堂”民法典宣讲
双语司法服务 保障民族权益
宁明县是壮族聚居地,壮语是当地的主要语言,群众平时主要用壮语进行沟通和交流。基于此,宁明县人民法院注重壮汉双语审判人才培养,推行壮汉双语审判,实行壮语导诉、壮语调解、壮语庭审,通过消除语言上的沟通障碍,确保少数民族当事人诉讼权利,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以为民司法促进民族团结和谐共进。
一枚国徽、一张横幅、几张板凳,一个简易庄严的巡回法庭随之成立。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宁明县人民法院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把审判场所搬到群众家门口。庭审中,法官交替使用壮汉双语审理案件,用当地群众熟悉的语言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倾听双方诉求和陈述意见,并对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释法答疑,实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通过开展巡回法庭进村屯、农户家的形式,巧妙运用壮汉双语搭建沟通桥梁,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司法更加亲民、诉讼更加便民、改革更加惠民。
助力经济发展 巩固团结基础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蔗糖产业作为宁明县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是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花山脚下的少数民族村寨,擅长以甘蔗为原料制作各种吃食,红糖的制作和食用深深镌刻在少数民族群众的饮食文化传统中,成为各族群众共建共享富裕家园的一张亮丽名片,也是当地文化传承的纽带。每当进入甘蔗收割季节,辖区蔗农便采用传统古法工艺熬制红糖,制作的土姜味、桂花味等红糖品质口感上乘,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为护航特色产业发展,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发展根基,宁明县人民法院干警前往珠连村、耀达村等土法红糖制作基地开展普法宣传,主动靠前为农产品经营者提供司法服务。
明江河畔的珠连村花山屯,位于世界文化遗产花山岩画文化景观的核心区。花山屯的传统制糖工艺有着悠久的历史传承,不少村民祖辈都靠着传统古法制糖手艺谋生,一根根甘蔗在手艺人精湛技艺的加持下,实现了华丽蜕变。“传统工艺的保护关键在于工艺的传承和延续。”花山屯古法红糖技艺传承人吕旭升说,“随着现代制糖工业的快速发展,传统古法红糖制作工艺濒临失传,但在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的现代社会,古法红糖依然十分受欢迎。坚持做古法制糖,一是为谋生计,二是对古法制糖有着一种割舍不下的情怀。”听取介绍后,法院干警认真询问当地在售的古法红糖是否申请了商标、品牌包装的外观设计是否申请了专利,并现场普及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引导农产品经营者自觉树立依法依规经营管理意识和品牌文化保护意识,鼓励群众在传统工艺的传承和品牌打造上融入更多民族元素,充分利用电商平台扩大销路,不断在民族文化传承的基础上实现创新发展,逐步提升少数民族文化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前段时间,花山旅游旺季为我们带来大量订单,法官及时地为我们带来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签订、劳务报酬方面的法律知识,让我们后续的品牌打造和销售过程更加顺利。”蔗农表示。
2024年7月3日,宁明县人民法院与宁明县人民检察院共同为“花山生态和文化司法保护服务站”揭牌
守护生态环境 共建秀美家园
宁明县地处西南边陲,森林总面积 364.5万亩,森林覆盖率61.85%。作为广西林业大县,宁明盛产木材、八角、中药材等,素有“中国八角之乡”的美称,辖区内的陇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仅孕育了丰富的生态资源,更成为各民族共同守护的生态家园。近年来,宁明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大局,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坚持预防性、恢复性司法理念,持续用好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特色司法执行方式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机制,公正高效审理环境资源案件,扎实推动花山生态保护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贩卖野生保护动物是违法的,希望大家以我为鉴,共同守护我们的生态家园。”2024年7月,宁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首例适用劳务代偿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环资类案件,被告人宁某服从法院判决,积极参加社区公益劳动,在花山保护区“现身说法”,从“生态破坏者”化身“花山守护人”,宣讲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依托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四合一”审判机制实施,宁明县人民法院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宣判、生态修复等方式,在案件发生地、重点区域加强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工作,引导辖区各族人民争做生态文明的“传播者”、绿色家园的“建设者”、环境保护的“促进者”,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积极典范。
此外,为推进对世界文化遗产“花山岩画”及明江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集成化,全面加强对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的司法保护,宁明县人民法院与县检察院在宁明城中镇耀达村濑江屯成立“花山生态和文化司法保护服务站”,通过创建“惩治犯罪+修复预防”和“职能部门+社会公众共参与”等多元化保护机制,形成“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生态修复”的协同共治格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让民族团结生态之花在这片土地上绽放得更加绚丽多彩。
2024年6月26日,宁明县人民法院爱店法庭到洞漫村开设壮汉双语巡回法庭
嵌入民族文化 奏响和谐乐章
微风习习,明江镇洞廊村大榕树下传来一阵阵悠扬的歌声:法院法官把歌唱,普法春风万家欢。
希望大家好好学,学好法律本领强……
循着歌声走去,大榕树下,村民们正认真聆听宁明县人民法院法官现编的普法歌谣。法官以群众基础深厚、乡村气息浓郁、语言通俗易懂、大众喜闻乐见的山歌传唱形式搭建起一座别样的普法桥梁,激发少数民族群众参与普法活动的热情,让少数民族群众在声声歌谣中接受普法教育,培育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做出了有益探索。
“唱好一首劝和歌”、“讲好一个老故事”是宁明县人民法院开展普法宣传化解矛盾纠纷的常态方式。“壮乡三月三”文化交流活动现场,宁明县人民法院干警将防范养老诈骗、民间借贷、涉“黄赌毒”等法律知识嵌入“送法进村我先行”三句半表演中,向边关群众普及法律法规,发扬睦邻友好、团结友爱的民风传统,幽默风趣的表演方式赢得了观众阵阵掌声。五彩斑斓的民族服装,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节目,描绘了边疆各民族团结友爱、共谋发展的美好生活图景。宁明县人民法院以少数民族文化为依托,找准边疆文化、民族文化与法院文化的结合点,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以主人翁的态度,不断朝着守边、固边、兴边的方向迈进,用实际行动促进边疆繁荣稳定,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以法治雨露浇灌民族团结进步之花,使其在边疆越开越艳。(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人民法院 黄雪珠)(本文图片由宁明县人民法院提供)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5年6月上(总第203期) 法治实践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