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田园农作物大忙季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九团的夏日里,一场因春耕借款引发的风波,在泥土与法条的交织中展现出基层法治的温度。
2025年春耕时节,新疆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九团农资店老板王某与职工龙某因10万元借款纠纷,在派出所门口激烈争执。原来,龙某3月向王某借款34万元备耕,承诺3日还清,但因购买农机资金链断裂,至4月底仍欠10万元。多次催要无果,这对多年邻居在派出所门口红了脸。
司法所调解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据展开调解,先向龙某阐明逾期还款的法律责任,又劝解王某体谅春耕农户的难处。采用“背对背约谈+面对面协商”模式,调解员发现龙某并非恶意拖欠,遂提出分期还款方案。三轮磋商中,调解员既用“农机补贴到账就能周转”等实在话分析利弊,又以两人昔日互借农具、照应家事的情谊软化对峙。最终,龙某主动提出“5月6日还5万,13日还5.1万含利息”,王某点头同意。
签协议时,龙某伸手致歉:“对不住老大姐!”王某握紧回应:“有难处早言语。”经回访,5月13日,款项如约结清。麦浪初醒的田垄间,两人相视一笑,隔阂尽散。
这场春耕风波,成为田间生动的法治课。一二九团司法所提醒职工群众,资金往来务必留凭证。(梁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