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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08 11:08:39

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法官调解化纠纷 分期还款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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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起,养殖户杨某因经营需要,多次从饲料供应商陈某处赊购饲料,并出具欠条共计21640元。2023年2月13日,杨某向陈某支付部分款项7740元,剩余13900元一直未履行。陈某多次催讨未果,杨某甚至拒接电话,且未按约定在出售牲畜后支付欠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5年6月17日,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原则,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陈某辩称,杨某曾承诺“卖羊后立即付款”,但偷偷将羊卖了也没有付款且逃避沟通,行为严重损害了双方信任。杨某承认欠款事实,但提出目前经济困难,请求分期偿还。  

经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杨某分期偿还剩余饲料款13900元,并于2027年12月30日前全部支付完毕。协议明确约定了还款期限与方式,既保障了陈某的合法权益,也为杨某缓解了经济压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官提醒:诚信经营是市场交易的基石,逃避债务不仅损害他人权益,更可能面临法律制裁。本案通过调解化解矛盾,既维护了公平交易秩序,也为类似纠纷提供了化解范例。呼吁广大群众在经济往来中强化契约精神,遇纠纷理性协商或依法维权,共同营造诚信法治的社会环境。(李慧霞)


【责任编辑 -赵婧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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