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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08 10:48:26

新疆霍城县人民法院:“调解+分期” 巧解四年民间借贷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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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债务人当庭承认欠款属实,承诺分期付款。

图说: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在协议上签字.jpg

2021年3月,闫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马某借款63500元,双方约定,闫某每月24日前偿还1500元,剩余5万元于2021年12月24日前一次性还清;若逾期未还,每月需支付违约金200元,此外闫某向马某抵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然而,借款到期后,闫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经马某多次催要,闫某仍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脱。2025年7月1日,马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闫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闫某偿还借款本金63500元及相应利息。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具备调解基础,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闫某承认欠款事实,并表示因经济困难,四年多来未能偿还借款,愿意承担24500元的利息。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闫某分期偿还马某本息共计88000元,并于2029年12月底前全部履行完毕。同时,协议明确约定,若闫某逾期未还,马某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提醒:借贷需谨慎,民间借贷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息及违约责任,避免口头约定导致纠纷;抵押要合法,以不动产或权利作为抵押的,应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否则可能影响抵押权的实现;诚信守约,借款人应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因失信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出借人遇纠纷应理性维权,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李慧霞)

【责任编辑 -赵婧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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