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腿脚不便,不能当面感谢,她特意交代我一定要把这面锦旗送到法官手中。” 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当事人的女儿徐某将一面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并连连致谢。日前,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泉山法庭高效审结了该起案件,承办法官主动判后答疑和督促履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4年6月,年近七旬的环卫工人朱某在路边作业时被电动车撞伤,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四十多天。经交警部门认定,朱某无责任。2025年2月,因医疗费支出压力巨大,朱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其所属单位某区环卫处赔偿医疗费用10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泉山法庭立即开启涉老纠纷绿色通道。承办法官仔细梳理交通事故认定书、住院病案、医疗费发票等关键证据,在庭前及庭后多次开展调解工作,围绕法律适用、赔偿标准等问题向双方释法明理,避免机械办案损害当事人权益。考虑到朱某因就医导致经济困难,法庭在庭审后10日内即作出一审判决,并同步做好判后答疑,双方最终均认可判决结果。
“法官,判决虽然生效了,但是什么时候才能拿到钱?”判决生效后,朱某打来电话,语气里满是担忧。承办法官当即表示法庭实行督促履行机制,会全流程督促被告及时履行义务。
因被告系政府部门,案款需通过财政拨款程序支付,承办法官主动跟进款项支付流程,并及时向朱某反馈进展。在法庭的持续推动下,被告及时将案款支付到位。收到案款后,朱某对法官高效办案表示赞赏和感谢。
这是泉山法庭树立“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思路,督促履行的缩影。近年来,泉山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行“案件办理必须融入执行”工作模式。在裁判文书附带“强制执行风险提示”及《执前通知书》,明确告知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期限和方式,以及不履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针对判决和未给付完毕的调解案件,创新推出“三提醒一跟进”工作法,即履行期限届满前15日内微信或短信提醒、前三日电话提醒、逾期当天再次电话告知,对重点案件安排专人跟进督促履行,全力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纠纷到我为止”。(连星星 吴文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