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邻里借贷纠纷。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间本应是守望相助,情谊深厚。当一方遭遇困难,另一方慷慨解囊,出借钱财以解燃眉之急,这本是充满温情和善意的举动,传递着邻里的信任与关怀。美好的初衷有时却走向了令人惋惜的反面,一些民间借贷,不但未能巩固邻里情谊,反而让双方心生嫌隙,甚至反目成仇。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人民法院调解的这则案例,就深刻展现了这一令人惋惜的转变,且看法院如何“救场”,重塑邻里和谐。
案情回顾
王某与李某是多年邻里,关系融洽。李某因生意资金周转陷入困境,遂向王某求助,希望借5万元应急,并信誓旦旦承诺半年后归还。王某出于对邻里情谊的信任,未要求签订书面借条,便将5万元借给了李某。时光匆匆,半年还款期限转瞬即逝,王某因自身也有资金需求,多次找李某催要欠款,但李某却以生意回款不畅、经营又遇新难题等理由,一次又一次推脱还款。王某催讨多次无果,无奈之下,只能诉到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人民法院。
法院调解
经过泽普县人民法院法官全面细致地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考虑到双方邻里关系这一特殊背景,为了既能有效解决纠纷,又最大程度避免邻里关系彻底恶化,法官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处理此案,分别与王某和李某进行了“背对背”沟通。对于李某,法官严肃且耐心地阐明了欠债还钱既是基本的道德准则,更是不容置疑的法律义务,若执意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必将面临一系列严重的法律后果。而对于情绪焦急的王某,法官则不断安抚其情绪,承诺会秉持公正,依法妥善处理此案。
经过法官反复且耐心的调解工作,李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诚恳地向王某解释,并非是主观上故意拖欠,实在是生意上困难重重,资金周转实在艰难。王某在听到李某的解释后,心中的怒火稍有平息,也表示了一定程度的理解。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分三个月还清王某的5万元欠款,第一个月偿还2万元,后两个月每月偿还1.5万元。看到李某有了还款诚意,王某同意了该调解方案,并向法院申请撤诉。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在法官的积极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
务必订立书面合同:民间借贷过程中,无论双方关系多么亲密,都应当签订规范的书面借款合同。合同中要清晰、明确地约定借款金额、用途、利率、还款时间、还款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书面合同不仅能够在借款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更重要的是,当出现纠纷时,它将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坚实、最直接的证据。
妥善留存证据:出借人要高度重视证据的留存,除了书面合同外,诸如转账记录(包括银行转账凭证、电子支付记录等)、与借款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都可能成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及具体内容的重要证据。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将在法律程序中发挥关键作用,帮助出借人有力地主张自己的权益。(张丽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