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互帮互助。然而在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因为琐事互不相让,大打出手,酿成犯罪的事例却时有发生。近日,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因树木倒伏挡路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并依法对文某某、倪某某故意伤害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文某某、倪某某为邻居,2024年9月12日上午7时许,倪某某与文某某因台风导致菠萝蜜树倒伏挡路发生争执,并产生肢体冲突,在扭打过程中致双方均轻伤,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案发后,双方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后,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系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双方均有过错且均有受伤。为妥善处理此案,承办检察官实地走访,摸排矛盾根源,围绕问题,督促倪某某拆除围栏,排除道路妨害,开展释法说理,促使双方达成谅解,化解矛盾,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决定,希望两人深刻吸取教训,与邻居和睦相处,不再冲动行事。(郑德程 郑晓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