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兰干镇综治中心高效化解了一起因水淹西瓜地引起的纠纷。
6月初,霍城县兰干镇村民塔某在灌溉玉米地时,由于放水时间过长,导致邻地刁某家的西瓜地遭水淹,其中3亩受损严重,造成西瓜减产减收,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争执。
6月24日,两人来到霍城县兰干镇综治中心请求工作人员帮忙调解,专职人民调解员如合沙依·努如拉木让两人坐下慢慢说,借助“五心调解法”,短短半天,迅速化解纠纷。
第一耐心倾听。如合沙依·努如拉木第一时间分别与塔某和刁某单独沟通,耐心倾听双方陈述,让他们充分宣泄情绪。
第二交心沟通。在倾听过程中,了解到塔某对自己的疏忽行为十分愧疚,但对赔偿金额心存顾虑;刁某则因西瓜受损心急如焚,情绪激动。如合沙依·努如拉木通过安抚,使双方逐渐冷静下来,为后续调解奠定基础。
第三诚心化解。如合沙依·努如拉木积极协商兰干镇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事发地,实地核查涉及的亩数。
第四公心说理。在明确责任后,如合沙依·努如拉木,从“法理”角度释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中明确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明确指出塔某需对刁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又从“情”字入手,指出不应因一次意外破坏和睦的相邻关系。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对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最终,在她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塔某当场向刁某道歉,并签订调解协议,当场赔偿刁某8000元,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第五尽心回访。第二天,如合沙依·努如拉木提醒塔某“以后田埂再打高点,浇水时安排人多留意水流走向,别再淹别人田地了。”塔某说道,“吃一堑长一智,我这可是记住了。”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霍城县兰干镇综治中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霍城县兰干镇综治中心将持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源头预防、动态预警和多元调处,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以实际行动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 武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