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吐尔洪乡克孜勒塔斯村村委会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牲畜损毁农作物引发的邻里纠纷。
事件起因是克孜勒塔斯村村民塔某饲养的牛进入恰库尔图镇恰库尔图村村民哈某的葵花地,造成农作物损失。恰库尔图村支部书记向克孜勒塔斯村村委会反映情况后,村委会立即介入调解。
调解过程中,村委会工作人员首先向塔某讲解了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明确其作为牲畜管理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工作人员也向哈某说明了塔某的家庭实际情况,希望双方能够互相理解、包容协商。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塔某认识到自身管理不当的责任,主动向哈某道歉并同意赔偿损失。哈某考虑到塔某的家庭状况,也表示愿意在赔偿金额上作出让步。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塔某赔偿哈某葵花地损失300元,哈某则于当日上午将塔某的牛完好归还。下一步,吐尔洪乡克孜勒塔斯村将继续关注此类问题,提升矛盾化解的能力,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邻里和谐,充分体现基层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哈斯达尔·阿扎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