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背景下,破产审判工作肩负着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主体权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破产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构建“府院联动+设置担保”双轨机制,在破产审判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和营商环境的优化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创新府院联动机制,凝聚多方合力
破产案件往往涉及众多利益主体,牵一发而动全身。为推动破产案件的高效化解,旺苍县法院积极推动府院联动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在政府的牵头下,成立了由法院、税务、国土、住建、房地产事务中心、人防、破产管理人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府院联动破产案件工作专班,各部门群策群力,共同寻求化解矛盾、保护民生利益的方案。
此外,法院还建立了“1+N”协调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府院联动破产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对破产案件中的债务清理、财产处置、税费清缴、涉众矛盾化解、后续产权办理等关键问题进行协调。这一机制的建立,打破了部门之间的壁垒,形成了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破产案件处置合力,有效破解了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诸多僵局。
构建破产案件审理新模式,提升审判质效
为更好地应对破产案件的特性和复杂多样性,旺苍法院积极构建破产案件审理新模式。
法院不定期将各类破产案件审理数据及破产案件需要解决的问题与政府部门共享,这不仅使政府部门能够及时了解企业盘活和出清的实际情况,还为政府出台相关产业政策、救助措施等提供了精准的司法数据支持。通过这种方式,法院与政府之间实现了信息的互联互通,为破产案件的妥善处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债权分配模式上,旺苍法院也进行了大胆创新。法院主动召集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清偿事宜进行协调,确定了“现金清偿+房产抵债”等多种灵活的债权清偿方式。这一创新举措在最大限度保障债务人资产价值的同时,也为案件当事人达成破产和解创造了有利条件,有效提升了破产案件的审判质效。
破产企业为和解协议提供担保,增强债权人信心
为了进一步增强债权人对破产和解的信心,旺苍法院积极推动破产企业为和解协议提供担保。在破产案件中,企业通过提供相应的财产或信用担保,向债权人表明其积极履行和解协议的诚意和能力。这种担保机制的引入,不仅提高了债权人对破产和解的认可度,也为破产企业的重生提供了有力支持,有助于实现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多赢局面
自深化破产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以来,旺苍法院破产案件的审判质效得到了显著提升。上城华府破产和解案件的成功审结,成为了全市首例成功适用和解方式审结的破产清算案件,从受理到审结仅历时八个月,充分展现了“府院联动+设置担保”双轨机制的强大效能。
这一创新机制的实施,不仅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入了新动力,也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它有效统筹兼顾了债权人债权受偿、债务人企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等多方面利益,实现了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同时,旺苍法院在破产审判工作中的有益探索和实践经验,也为其他地区人民法院处理类似破产案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具有一定的可复制和可推广价值。
广元市旺苍县人民法院通过构建“府院联动+设置担保”双轨机制,在破产审判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和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贡献了司法力量。未来,旺苍法院将继续深化破产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为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刘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