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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6/08 13:41:40

服务商圈到一线 法治护航绘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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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燕(赵巍  摄)

人民法庭肩负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商圈作为城市商业活动的聚集地,其法治化、规范化的运营管理至关重要。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着眼全局,将人民法庭设立在回民区中山西路商圈,以法治力量护航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该法庭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商圈法庭,具有开创性意义。

立足商圈 筑牢法治基石

中山西路街道是呼和浩特市重要商业街区,街区内汇聚王府井、海亮广场、维多利商厦等14个商业综合体,拥有1万多家商户。这里商业楼宇鳞次栉比,商事主体众多,在为首府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的同时,对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打通司法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回民区人民法院立足商圈实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23年12月,将攸攸板镇派出法庭更名为中山西路人民法庭,打造为“商圈法庭”。该法庭以公正司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和商户发展,推动基层治理。以特色品牌创建为抓手,推动人民法庭“五项服务”:司法培育新业态,推动商圈内零售、电商,线上、线下各类消费业态融合发展;服务保障保税区,助力综合保税区拓展国际市场,推动外贸经济保稳提质;规范青年新社交,教育引领年轻人潮玩新体验健康发展,预防新类型违法犯罪;培育商业新文化,在爱国、诚信、社会责任等传统商业文化基础上,倡导合规经营、科技创新、国际视野等新商业文化;架起安全消费高压线,为商圈各业态提供司法护航,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联动共治 彰显法治力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中山西路人民法庭聚焦多元协同,与回民区其他机关、单位、社区开展密切合作。主动融入街道、社区“融合党建链”,与街道党组织组建党建联合体,积极探索“党建+调解”、“党建+共治”模式。依托法庭所在场所优势,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分所、回民分局“一站式”服务中心,定期召开融合党建现场推进会,对街道内矛盾纠纷、信访案件进行定期通报、排查和联动调解,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

其中,法庭与回民区分局建立的“庭所联动、共解纠纷”工作机制,形成“法官+警官”联合调处工作模式。充分利用社区警务资源,拓宽信息获取渠道,提高寻找当事人及线索的效率,为案件处理提供有力支持,实现人民法庭与派出所的无缝对接,为诉前联合化解矛盾奠定坚实基础。

公正司法 提升司法质效

中山西路人民法庭主动入驻中山西路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适时派人员入驻指导调解,推行法庭进社区、进网格。这一举措使诉前社区群众能便捷联系法官、公益律师,答疑法律困惑,提前预防、化解纠纷;诉中当事人也能实现线上参审,大大提高了司法效率。

法庭推出“一社区一建议”,深入研判辖区内纠纷类型、形成原因、发展趋势等数据要素,分析大数据,将反映出的社会治理典型现象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发案情况制定“一社区一建议”,法官逐社区走访开展“法治巡诊”,与社区、街道干部会商“治理药方”。构建基层法律服务站,以服务企业发展、重大项目、纠纷调处、风险防控为重点,创新打造“法律服务+N”工作模式。按照“一事一专家”、“一事一专班”、“一事一方案”方式,组织律师、执法司法人员及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定期坐诊”,提供“法治体检”、法律咨询、风险评估、矛盾化解等“一揽子”解决方案,切实打通法治护航营商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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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8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中山西路人民法庭干警召开辖区商圈经济纠纷化解分析会(赵巍  摄)

深化服务 营造法治氛围

中山西路人民法庭以化解辖区内商业体经济类纠纷为主,着力打造优化营商特色法庭和专业化城区特色法庭相结合的双特法庭。法官实地走访辖区商户,深入了解经营状况、法律问题及需求,针对租赁合同纠纷、消费争议等高频纠纷领域,现场普及法律知识,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与此同时,中山西路人民法庭全面推行巡、立、调、审、执、教“一站式”服务模式,实现“一门进、一楼办”、“一窗受理、一窗通办”,让人民法庭真正成为定分止争的前沿阵地。“巡”,即实行巡回审判制度,将法庭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方便群众参与诉讼活动;“立”,即提供线上、线下双重立案渠道,实现一窗通办,简化立案流程,提高立案效率;“调”,即运用五步调解法,通过深入了解案情、引导当事人沟通、促进双方和解、达成调解协议、监督协议执行五个步骤,全面推进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审”,即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依法公正审判,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执”,即实施执前督促程序,通过提前介入、督促履行,确保案件能够及时有效地执行到位,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即加强宣传教育,延伸司法职能,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等方式,增强并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司法为民 强化队伍素质

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尤其是法官队伍,是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关键所在。中山西路人民法庭在队伍建设中,尤其重视“四力五心”的全面培养。“四力”指敏锐的观察力、准确的判断力、出色的语言沟通能力以及独特的人格魅力。敏锐的观察力使干警能够精准捕捉案件的关键细节;准确的判断力帮助他们基于法律与事实作出公正裁决;出色的语言沟通能力则是有效调解、沟通当事人、化解矛盾的基础;独特的人格魅力是赢得当事人和公众信任的重要因素。“五心”即做好调解工作要有热心、倾听当事人陈述要有耐心、开展疏导要用心、调处纠纷要公心、遇到反复要恒心,体现了人民法庭干警在调解工作中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情怀。

基层稳则天下安,“小法庭”也可以有大作为。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最前沿的触角,也是人民法院展示自身形象、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回民区法院中山西路人民法庭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为全面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周 燕)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5年5月上(总第201期) 法治实践栏目】

【责任编辑 -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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