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工作,5月29日,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对一批危害社会治安的重点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对8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此次集中宣判彰显了云岩法院对社会治安重点案件的重视,旨在坚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严厉打击和有力震慑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案例一:李某、黄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2025年1月25日至27日期间,被告人李某明知上线“张星”使用对公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通过抖音平台联系卡主黄某某,介绍其到广东省深圳市向上线“张星”提供对公账户。被告人黄某某明知他人利用其对公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将其本人实际控制的公司银行对公账户的结算卡及U盾通过放入蜂巢柜的方式提供给被告人李某的上线“张星”。经查,该对公账户于2025年2月3日进账流水共计人民币50万元,涉及贵阳市云岩区万某被诈骗案被骗资金人民币50万元。
被告人李某、黄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云岩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案例二:杨某诈骗、偷越国(边)境案
2020年11月,被告人杨某经“阿龙”介绍,以实施电信诈骗犯罪为目的,从云南省孟连县边境线采用步行及乘坐摩托车的方式偷渡至缅甸佤邦,非法出境后随即进入从事虚假理财投资类诈骗的诈骗公司,负责养号、引流、管理账号等工作直至2021年2月。于2024年6月4日被遣送回国。
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云岩区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杨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案例三:张某某盗窃案
2025年2月15日下午16时30分,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贵阳市云岩区民生路美食街,趁被害人谭某某不备,扒窃谭某某上衣口袋内的一部蓝白渐变色vivo牌IQU5S型手机。2025年2月16日,被告人张某某在贵阳市云岩区太平路口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被盗手机一部已发还被害人谭某某。
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云岩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云岩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聚焦社会治安重点工作,继续保持对犯罪分子严打的态势,严厉打击各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案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田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