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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0/28 14:00:11

贵州公安交警:人小胆大!未成年人竟敢无证驾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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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的未成年人,“一不懂交通法规,二不懂操作”贪图速度与刺激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每一次侥幸的出行都是“寻求刺激”但实际上是用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耍帅

2024年10月20日,贵阳市双龙交警在辖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01时37分,执勤交警在对过往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小车驾驶人疑似未成年,且后座还坐了人,执勤交警立即拦停小车进行详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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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小车驾驶人系未成年人,年仅17周岁,车辆是其哥哥的,驾驶人趁其哥哥在睡觉的时候,将车钥匙偷偷拿出来,带上朋友驾车外出。

“车子是我哥的,偷偷拿我哥的钥匙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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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民警对当事人无证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当场通知其哥哥到现场进行批评教育。

10月21日,当事人哥哥与其一并到分局进行处理,并接受安全教育学习,民警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贵州公安交警提示  

未成年人不得驾驶机动车,家长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同时,也要教导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严格履行监管责任,严禁家中的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或摩托车上路行驶,安全不可忽视,生命不能重来。

读懂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学校和家长要重视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监护人要切实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未成年人、青少年学生要保护自身安全,切勿贪图一时刺激,驾驶车辆外出。

孩子成长的关键时期,需要家长正确的教育引导,才不至于盲目跟风、违法犯罪,家长及监护人教育监管的缺位,就是对未成年人交通违法最大的纵容!

【责任编辑 -郑辰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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