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调解协议,这钱能安心地寄给家人了!”在乌鲁木齐市头屯河人民法院头屯河法庭“农民工服务驿站”内,农民工张师傅握着调解书激动地说。近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人民法院头屯河人民法庭与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成功调解一起4935元劳务纠纷,以“枫桥经验”新时代实践为指引,通过“支持起诉+驿站调解”的联动模式,让农民工兄弟的“血汗钱”有了着落。
2024年底,张师傅受包工头王某雇佣从事某小区房屋展示柜、吊顶等木工装修工作,完工后王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一直拖欠劳务费4935元。多次索要无果后,张师傅向头屯河法庭提起诉讼,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本案标的虽小却关乎民生,头屯河法庭立即启动“农民工服务驿站绿色通道”,实行“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当日调解”,指导张师傅适用示范文本填写了要素式起诉状,十分钟内予以立案。在向王某送达应诉材料时,引导王某使用示范文本提交答辩状。因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庭适用“速调快处”机制,头屯河法庭庭长柯媛媛联合检察官侯颖,并邀请资深调解员肖秀丽,从法理、人情双角度切入,向王某宣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拖欠农民工工资需加付50%赔偿金”等法律后果,既向王某释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又引导张师傅换位思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王某两个月内付清全款,检察机关全程监督履行。
作为践行“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头屯河法庭“农民工服务驿站”仅用5天完成从立案到调解,避免农民工陷入“耗不起、跑不动”的维权困境。“农民工服务驿站”自成立以来,通过整合司法、检察、工会、劳动监察等多方力量,建立“法律咨询-立案受理-多元调解-司法确认”全链条服务体系,85%以上纠纷予以化解。同时创新推出“云上调解室”“周末法庭”等便民举措,让农民工维权更便捷高效。
“民生无小事”,每一份血汗钱都值得被敬畏与守护。4935元的成功调解是头屯河法庭司法为民的生动缩影。下一步,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以“小驿站”为支点,撬动社会治理“大格局”,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更有力的法治举措守护农民工的“钱袋子”,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温暖每一位劳动者,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司法动能。(司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