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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5/20 16:02:44

黑龙江省嫩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禁渔期打响生态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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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黑龙江省2025年“非法捕捞”行动部署,持续保护嫩江市自然水域生态安全,5月18日,黑龙江省嫩江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嫩江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大队(渔政中队)联合开展“非法捕捞”护渔联合执法行动。

行动中,执法人员沿嫩江市繁荣村嫩江江线,经江南村、博尔气村、桦木村、铁古砬村、新江村、赤卫村等重点水域进行执法巡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捕捞、设置渔网等行为。巡查中,发现渔网、地笼等捕鱼工具立即销毁,对工具内的水生物进行放生。同时,通过发放宣传单和宣讲的方式,对嫩江沿岸分散的渔民进行入户宣传,普及禁渔期的相关政策法规,通过“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此次行动,共发现废弃“地猫”2张,“挂网”2片,“地笼”2个,发放宣传单150余份,入户宣传50余次。下一步,嫩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将以实际行动践行禁捕禁钓执法监管,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不断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持续巩固禁捕成果。

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嫩江自然水域为全面禁渔区、禁渔期。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在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渔具网眼对角线小于6厘米)或者禁用方法(电、炸、毒等)捕捞的;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渔具网眼对角线小于6厘米)或者禁用方法(电、炸、毒等)捕捞的,构成刑事犯罪。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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