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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0/28 09:02:21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以示范判决为基石,开启营商环境优化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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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金融监管机构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投资者维权意识的逐渐增强,群体性金融纠纷诉讼呈现递增的态势。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自2022年以来,已经受理金融纠纷案件1315件,涉及金融消费者人数众多。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法发〔2019〕27号),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妥善处理群体性金融纠纷,实现纠纷的及时有效化解,北林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构建示范判决机制,制定出台了《北林区法院关于金融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规定》。

示范判决机制是指在处理群体性金融纠纷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通过发挥示范案件的引领作用,妥善化解其他平行案件的纠纷解决机制。示范判决机制的构建,可以促进适法统一,提升审判效率,实现矛盾快速化解,节约司法资源,同时可以降低诉讼成本,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北林区法院通过复制创新“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示范判决+集约化审理+自动履行”双链条纠纷化解机制,在群体性金融纠纷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通过发挥示范案件的引领作用,妥善化解其他平行案件。自2022年以来妥善化解金融纠纷1000余件,平行案件平均审理时长缩短至28天,金融消费者获赔金额超亿元,审判质效显著提升,诉讼成本大幅降低,取得了良好的改革示范效果。 

该院将继续以“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全链条诉调对接机制和“示范判决+集约化审理+自动履行”全链条快速审执机制为实践样本,对群体性金融纠纷的多元化解坚持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继续贯彻落实“抓前端、治未病”“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责任编辑 -李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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